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第6110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7-9-/2022-091603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9-16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61108

提案的答复


朱光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兽医诊疗监管和加大基层兽医实用性专业技术培训的建议 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乡村兽医的备案条件为:具备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具备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2020年10月14日前已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书的;经县级人民政府业农村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二、全区备案乡村兽医210人、执业兽医9人,但瓦渡乡目前目前没有1个人通过乡村兽医、执业兽医备案(国家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关于继续教育、培训问题。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大多是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培训,但近年来因资金及疫情等问题没有再组织进行培训。关于乡村兽医培训,区级在很多畜牧兽医领域已不具备培训能力,大多只能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兽医行业协会进行培训。根据2021年版《动物防疫法》,“兽医行业协会提供兽医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动物防疫和兽医知识。”这次将行业协会写入动物防疫法,在明确其法律地位之外,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与政府企业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更好服务兽医行业和人员队伍有序健康发展。

四、根据《动物防疫法》,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目前,瓦渡乡还没有1个人通过备案,只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畜牧兽医专业入学率、考取执业兽医师或通过乡村兽医备案达到合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隆阳三农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