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第6107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7-9-/2022-091602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9-16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一次会议61076

提案的答复


杨丽媛、邵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文明饲养宠物狗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2020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狗不在目录里,也就不能按照《畜牧法》来管理,即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的管理职责范围,只能通过有关部门及地方出台相关规定予以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只负责狂犬病等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二、2017年年初由隆阳区农业局牵头编制了《隆阳区犬类管理办法》并上报了隆阳区人民政府。上报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法制办会同区人民政府及区农业局的法律顾问审核后提出建议。审核后,区法制办及法律顾问认为:本办法缺少相关处罚条件的法律法规,办法出台后缺少法律依据,待《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办法》出台后,再依据《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依据编制《隆阳区犬类管理办法》。

三、2017年以来,根据创文的需要,由隆阳区农业局牵头,配合中心城区各街道进行了中心城区流浪犬整治。本着文明养犬、抓捕与劝导相结合的原则,在隆阳区农业局、各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各界人士、广大市民的好评。

四、在2021年的创文工作中,根据区人民政府要求,也是由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宠物治理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目前,我们已编制了《规范保山中心城区养宠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保山中心城区养宠治理工作会议,发放了《文明养犬告知书》3万份,并将《文明养犬告知书》制作了音频发放各街道广泛宣传。根据《方案》将在20227月份以所涉街道为主,联合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等相关单位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城区无主犬、流浪犬、疑似狂犬、扰民犬、上街溜达攻击性犬等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做到科学、文明养宠。

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隆阳三农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