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二次会议第5211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7-9-06_A/2018-0725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25
隆阳区农业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二次会议第52112号提案的答复
杨晓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彻底取缔保山中心城市遛狗行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区人民政府要求,自2017年3月以来,由隆阳区农业局牵头,配合中心城区各街道进行了中心城区流浪犬整治。本着文明养犬、抓捕与劝导相结合的原则,在隆阳区农业局、各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各界人士、广大市民的好评。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出动车辆110车次,人员763人次,发放宣传单22113份,收容流浪犬559只(其中:领养421只,暂时管养52只,疑似疫病无害化处理86只)。
2017年年初由隆阳区农业局牵头编制了《隆阳区犬类管理办法》并上报了隆阳区人民政府。上报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法制办会同区人民政府及区农业局的法律顾问审核后提出建议,审核后,区法制办及法律顾问认为:本办法缺少相关处罚条件的法律法规,办法出台后缺少法律依据,待《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办法》出台后,再依据《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依据编制《隆阳区犬类管理办法》。所以,你提出的“关于彻底取缔保山中心城市遛狗行为的建议”,暂时没有法理依据,但我局会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中心城区的流浪犬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巩固保山中心城市公共环境卫生,巩固创卫成果。
在此,我们真诚感谢你对隆阳农业的关心和支持,感谢你对保山中心城市公共环境卫生,巩固创卫成果的关注。
隆阳区农业局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韦华春 电话:0875—313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