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二次会议第5205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7-9-06_A/2018-0725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25
隆阳区农业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二次
会议第52058号提案的答复
段有文等六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瓦马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的建议》 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瓦马乡共有河东村大长田、上里濯村大园子、瓦马社区小龙井坝子、下拉堡村皂角树4个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根据2017年10月10日《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隆扶组发〔2017〕51号),已下达瓦马集镇集中安置点生猪养殖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
为确保我区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2018年3月3日—15日,区政府杨俊波副区长带领扶贫办、农业局、供销社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到16个乡镇进行产业扶贫项目调研,2018年全区计划实施58个项目,补助资金3659.43万元,其中:瓦马乡计划实施6个项目,补助资金780.45万元。区农业局已于2018年5月11日下达瓦马乡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74.68万元,其中:山心村肉鸽养殖54万元,秧草村生态猪养殖57.68万元,岩脚村、小水井村蚕房建设63万元。全区将于2018年7月安排第二批项目资金,全面启动实施58个项目。
鉴于瓦马乡政府在区政府调研期间,未向调研组汇报河东村大长田、上里濯村大园子和下拉堡村皂角树3个集中安置点的产业扶贫项目需求,请贵乡结合安置点实际,及时梳理项目需求,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认真测算项目投资,明确资金筹措渠道,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项目补缺。同时,如计划建设养殖小区一是预留建设用地,用地需符合林业、国土等部门的要求,并依法向国土、林业等部门申请提交设施农用地备案报批材料;二是小区选址要符合《隆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及瓦马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向环保部门备案登记;三是明确养殖小区拟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行主体,寻求有实力的养殖企业或养殖专业合作社来牵头;四是养殖小区要有可行的畜牧产业脱贫实施方案,明确养殖小区运行主体和贫困户的合作模式及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涉及贫困户达到依托畜牧产业脱贫一批的目标。
区农业局将抽调专人全力协助瓦马乡做好易地扶贫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隆阳区农业局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范丽敏 联系电话:0875-313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