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三次会议第0603010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40910-0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10
杨绍联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千万工程”示范村创建财政支持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区级统筹区直职能部门和乡镇一起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对照创建标准逐项梳理出创建短板,需要采取工程项目的,由乡级申请至对口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保障的建议: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文件,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对照创建标准逐项梳理出创建短板,需要采取工程项目的,已区农业农村局已进行申报,目前,项目已纳入《隆阳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待上级财政衔接资金到位后优选项目安排资金。
你们提出的区级出台相应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或给予一次性补助的方式,帮助创建村补齐基础短板的建议:已按照省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起草《隆阳区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区直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辛街乡按照示范村创建标准,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年底达到省级认定标准。
感谢你们对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隆阳区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辉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