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二次会议第62090号 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30920-00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0
赵明龙、彭应香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隆阳区大型牲畜屠宰市场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实行州(市)总量控制(云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数量中,保山市为11个,目前隆阳区有7个),每个县(市、区)保留1—2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出栏生猪超过50万头的养殖大县可依据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增设1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新建年屠宰能力100万头以上的现代化屠宰厂(场),或者年出栏生猪50万头以上的一体化大型养殖企业新建标准化生猪屠宰厂(场)可以适度增加。同时也规定距离县城80公里以上或车程120分钟以上,无法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可以设立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州(市)实施方案,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查把关、现场验收后,批准设立。但目前市级方案未出,下一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对接市农业农村局,争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
二、隆阳区天缘屠宰加工厂为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牛羊集中屠宰场,目前,屠宰厂产能未饱和。同时,隆阳区计划新建牛羊清真屠宰场1个,目前正在进行选址工作。
三、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做好屠宰检疫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的紧急通知》(农明〔2019〕6号)要求,对生猪屠宰场点配备相应官方兽医;二是根据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5〕18号)“官方兽医五不得”的要求,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三是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动物检疫工作,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质品进入肉食品加工企业;四是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于2023年6月28-29日召开隆阳区生猪屠宰检疫技能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提高屠宰检疫技能水平,提升官方兽医队伍依法履职和检疫监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六是隆阳区定点屠宰生猪检疫率达100%,检疫合格动物产品电子出证率达100%,检出不合格动物或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截止目前,2023年共屠宰检疫检验生猪77846余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猪70头;共产地检疫生猪261760头,牛54575头,羊924只,禽448931羽。
四、开展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2023年5月18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隆阳区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23〕22号),重点对永昌街道、兰城街道、九隆街道、青华街道、河图街道、永盛街道、板桥镇、汉庄镇、金鸡乡、辛街乡10个保山坝区乡镇(街道)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整治。由各乡镇(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联合,通过开展全面摸排、发放告知书、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成果巩固,规范生猪依法屠宰,效果较好,目前,10个保山坝区乡镇(街道)未发现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隆阳三农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