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第三次会议第06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7-9-/2019-0831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隆农发〔2019〕97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31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

第三次会议第068号建议的答复

 

杨志全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资金项目投入力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农田水利、人居环境等方面都给予资金项目扶持。

        一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切实加强全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9年,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库中计划实施田园综合体项目1个,项目资金9000万元,纳入统筹涉农资金年度计划金额3500万元。计划实施农田建设3.42万亩(高标准农田2.19万亩、高效节水1.23万亩),总投资4678万元,现初步选点、现场踏勘已经结束,预计10月份开工实施。同时,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编制2019—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保农通〔2019〕92号)精神,我区将编制《隆阳区2019年-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议将具体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报乡镇,由乡镇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将其纳入《隆阳区2019年-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分期实施。

        二是提升人居环境。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我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制定出台《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以 2018 年末乡村户数为基数,人居环境整治补助标准:按照坝区乡镇(街道)500 元/户,山区乡镇 1500 元/户的标准给予人居环境提升补助;垃圾处理设施补助标准:按照覆盖人口规模 21 元∕人标准进行补助;污水处理补助标准:集镇所在地、美丽乡村和水源保护村庄新建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资金,按照覆盖人口规模560元/人(含收集系统建设费用)的标准进行补助。以上补助资金均已列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1565.85万元。

        三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了《隆阳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建设项目集群规划表》,其中的万亩中药材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及加工项目、高原特色农产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都涉及对非贫困村资金项目投入,计划投入资金1.2亿元。

 

(联系人:范丽敏,联系电话:0875-3136198)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