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第三次会议第02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7-9-/2019-083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农发〔2019〕89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31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第三次会议第025号建议的答复
纳一平、张小波、赵明元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我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一是制定方案,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出台《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以 2018 年末乡村户数为基数,人居环境整治补助标准:按照坝区乡镇(街道)500 元/户,山区乡镇 1500 元/户的标准给予人居环境提升补助;垃圾处理设施补助标准:按照覆盖人口规模 21 元∕人标准进行补助;污水处理补助标准:集镇所在地、美丽乡村和水源保护村庄新建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资金,按照覆盖人口规模560元/人(含收集系统建设费用)的标准进行补助。以上补助资金均已列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1565.85万元。统一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以自然村为单位,工程验收后拨付资金,补助资金由乡镇(街道)统筹使用,不搞平均分配。二是规范技术,做到执行有力。编制《隆阳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 1 档标准工作指南》和《隆阳区农村厕所改革建设及畜禽粪污收集技术导则》,印发全区遵照执行。同时,区委、区政府高位推进,认真安排部署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工作,实行区级挂乡领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三是筹措资金,强化工作合力。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有序推进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步伐。同时,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注入。
(联系人:付光静,联系电话:0875-3139866)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