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9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7-9/20240910-00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10

仲姝青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隆阳区制定印发《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对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人畜分离、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明确了要求,作出了规定,明确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靠前、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做好

组织实施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以来,瓦房乡共计改造建设完成农村卫生户厕860座、改造建设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7座。2023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隆阳区农村生活垃圾和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知》(隆住建发﹝20238号),2022年保山市印发了《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20231229日印发的《隆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隆政办发〔202352号)要求,到2024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67%2025年底达61.33%。截至目前,瓦房乡19个行政村118个自然村中,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9个,自然村65个,行政村治理率47.37%

下一步,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整合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5年将按照省级下达任务计划合理分配瓦房乡改厕指标,由瓦房乡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民群众意愿,有序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推动新建农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公厕管护机制并督促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公厕“建而不管”“建而不用”。二是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按照《隆阳区农村生活垃圾和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隆住建发﹝20238号)和2022年保山市印发了《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的要求。联合区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各乡镇综合财力、人口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制定合理目标,通过主动谋划项目及统筹各方资金,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依托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PPP建设项目,计划配置垃圾收集压缩转运车辆,推动完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瓦房集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行扫尾,争取9月底前进行试运营。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按照《隆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加强区直部门的协调,注重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厕、道路建设、传统村落建设等工作的衔接,实施户内管道优化改造,做好卫生厕所与新建管网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加大宣传和督导力度,普及文明健康理念,督促指导瓦房乡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执行到位。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制度,严格执行使用者付费机制。

感谢您对区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辉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