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8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7-9/20240910-00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10

段有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瓦马乡屠宰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实行州(市)总量控制(云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数量中,保山市为11个,目前隆阳区有7,每个县(市、区)保留12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出栏生猪超过50万头的养殖大县可依据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增设1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新建年屠宰能力100万头以上的现代化屠宰厂(场),或者年出栏生猪50万头以上的一体化大型养殖企业新建标准化生猪屠宰厂(场)可以适度增加。同时也规定距离县城80公里以上或车程120分钟以上,无法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可以设立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州(市)实施方案,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查把关、现场验收后,批准设立。但目前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省、市级方案未出,下一步,待方案出台允许建设时,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将积极指导瓦马乡办理屠宰场建设相关手续同时,也将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隆阳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王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