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6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0-1/20240816-00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25
- 日期
- 2024-08-16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61号建议的答复
刘莉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秀岭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省交通厅仅对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和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按照省级认定标准,一个自然村半径500米内有一条硬化道路即视为通达,故秀岭村村组主干道硬化暂不符合政策支持。下一步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争取将小桥、新河自然村纳入3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库,待计划下达后尽快组织实施。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