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3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0-1/20240816-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8-16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39号建议的答复
尹美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金鸡乡东方社区下东方自然村至黄毛社区高铺子自然村道路硬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金鸡乡东方社区下东方自然村至黄毛社区高铺子自然村道路为在库已硬化道路,目前暂无项目资金支持建设。该路段为乡道,按照管养职责,由属地乡镇负责管养。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年度拨付管养费用,由乡镇组织管养。
感谢你们对隆阳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