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51231-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2-31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瓦渡乡人民政府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食品选购的风险提示

选购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商场(店)或市场。购买预包装食品要查看标签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发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异常的散装食品。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二、食品储存的风险提示

储存食品应与农药、化肥、有毒有害物品等隔离,应注意隔墙离地摆放,冰箱储存不宜过满。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贮存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三、食品加工的风险提示

家庭烹饪要严格落实生熟分开要求,加工生肉、水产的刀具、砧板需与处理熟食、果蔬的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材务必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四、集体聚餐的风险提示

举办客事的要主动到村申报备案;要保持宴席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做好餐饮具、用具的消毒保洁;要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并执行进货查验。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等聚餐活动要做到“八严禁”:严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及自行配制的药酒和泡酒;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东北油豆以及未经检疫的剁生、火烧肉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加工食用腐败变质或有异味、颜色异常、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鱼类;严禁加工食用自行采摘的菌类及不明野生蔬菜、果实;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辅料;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严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禁止采购、非法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网络订餐的风险提示

选择网络订餐时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不要仅仅关注菜品评价,谨慎下单;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收到餐食后,要观察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食品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六、餐饮服务的风险提示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且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野味”食材,不吃不常见及易致敏食物,不吃感官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根据就餐场所和厨房加工能力,合理安排接待量,控制订餐数量,不超负荷经营;使用甲醇作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规范甲醇产品的使用和管理,严禁与散装白酒等食品同室存放、混用混放,防范误饮甲醇中毒事件发生。

七、毒性中药材的风险提示

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出售、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致使发生中毒事故将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八、消费维权的注意事项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瓦渡乡人民政府发布消费提示如下:一、食品选购的风险提示选购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商场(店)或市场。购买预包装食品要查看标签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发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异常的散装食品。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二、食品储存的风险提示储存食品应与农药、化肥、有毒有害物品等隔离,应注意隔墙离地摆放,冰箱储存不宜过满。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贮存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三、食品加工的风险提示家庭烹饪要严格落实生熟分开要求,加工生肉、水产的刀具、砧板需与处理熟食、果蔬的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材务必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四、集体聚餐的风险提示举办客事的要主动到村申报备案;要保持宴席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做好餐饮具、用具的消毒保洁;要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并执行进货查验。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等聚餐活动要做到“八严禁”:严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及自行配制的药酒和泡酒;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东北油豆以及未经检疫的剁生、火烧肉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加工食用腐败变质或有异味、颜色异常、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鱼类;严禁加工食用自行采摘的菌类及不亚明野生蔬菜、果实;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辅料;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严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禁止采购、非法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五、网络订餐的风险提示选择网络订餐时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不要仅仅关注菜品评价,谨慎下单;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收到餐食后,要观察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食品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六、餐饮服务的风险提示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且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野味”食材,不吃不常见及易致敏食物,不吃感官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根据就餐场所和厨房加工能力,合理安排接待量,控制订餐数量,不超负荷经营;使用甲醇作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规范甲醇产品的使用和管理,严禁与散装白酒等食品同室存放、混用混放,防范误饮甲醇中毒事件发生。 七、毒性中药材的风险提示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出售、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致使发生中毒事故将承担法律连带责任。八、消费维权的注意事项消费者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牢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请保留好截图内容。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生食物中毒,请及时前往医院就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如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牢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请保留好截图内容。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生食物中毒,请及时前往医院就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如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