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30725-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25

瓦渡乡广大人民群众:

随着夏天雨季的到来,温暖潮湿的气候更适宜野生菌的生长,食用野生菌中毒的事件也屡见不鲜。通常食菌中毒尚无特效药,存在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的特点,为有效预防我乡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野生菌品种繁多,常人难以识别是否有毒,个人不要随意采摘、随意买卖、随意赠送野生菌;严禁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三、充分认识,民间传说的“用蒜加工野生菌变色验毒”的说法是不全面的,加工后蒜变颜色只能说明具有重金属,而有毒的野生菌还富含着生物毒素,生物毒素不会引起蒜变颜色,但是引起中毒的罪魁祸首。

四、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卫生院食堂以及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卫生院就诊,症状严重应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无症状中毒者具有潜伏期,可能在食用野生菌后十几分钟或者十余天内出现中毒症状,因此,不能因为食用野生菌当餐或者当天没出现中毒症状就掉以轻心。

六、瓦渡卫生院、各村(社区)卫生室等医疗机构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提前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各村(社区)、乡直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八、各村(社区)、乡直单位要将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报告制度,做到中毒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任何人不得推诿延误,更不得隐瞒不报,对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