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保山市实验 中学教育集团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6-9/20261023-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10-23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保山市实验

中学教育集团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关于印发<隆阳区中学集团化办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教体发〔2026〕75号)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战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围绕“集团化办学、一体化管理、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目标,以保山市实验中学为牵头校,隆阳区胡家中学为成员校,组建“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现隆阳区胡家中学加挂“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胡家校区”牌子。

为科学统筹辖区内教育资源,构建“主校引领、成员校协同”的办学格局,全面提升辛街乡基础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结合辛街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强化乡域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本乡户籍学生入学需求。

(二)分类实施。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以“集团化办学”为方向,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提升集团化办学效能和教育教学质量;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胡家校区以“服务跨区域教育协作”为定位,保障辛街乡杜家村委会、胡家村委会学生就近入学,以及周边乡镇学生就读需求。

(三)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2026年计划招生550人。

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胡家校区:2026年计划招生200人。

三、招生范围

(一)单校区划片范围

1.户籍属于杜家村委会、胡家村委会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划入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胡家校区就读。

2.在外乡(镇)就读,且户籍不属于辛街乡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安排至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胡家校区就读。

3.户籍属于辛街村委会、邹里村委会、大村村委会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划入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就读。

4.外来经商务工的子女未在辛街乡辖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统一安排至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胡家校区就读。

5.易地搬迁到辛街乡安置小区(梦想家园)、辛街乡购买住房(金海岸、阳光家园、限价安置房、壹号院)居住的迁入人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划入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就读。

(二)双校区划片范围

1.户籍属于汪宣村委会、下庄村委会、尖山村委会、龙洞村委会、水眼村委会、阿今村委会、小田坝村委会、马鹿塘村委会、邵家山村委会、大官市村委会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任一校区就读。

2.辛街乡在职在编的教师子女可自愿选择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任一校区就读。

3.外来经商务工的子女在辛街乡辖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可自愿选择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任一校区就读。

四、招生流程与要求

(一)报名登记

1.辛街乡辖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小学提供报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中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登记。

2.在外乡(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2026年7月15日以前到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报名登记,并提供报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易地搬迁到辛街乡安置小区、辛街乡购买住房(金海岸、阳光家园、限价安置房、壹号院)居住的迁入人口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安置协议和房屋购买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与公示

1.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户籍与居住地核验。

2.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公布初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日)。

3.公示地点: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两校区、各完小大门口。

(三)录取规则

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资格审核后,由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对学生进行录取,中心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按时组织辖区内小学进行整体移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辛街乡小升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教育、公安、纪检等部门协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辛街乡中心学校,由左正全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招生工作。

(二)宣传引导。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渠道发布政策解读,设立咨询热线:0875-3068963。

(三)监督问责。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流程,严查违规操作,设立举报电话:0875-3068161。

六、附则

(一)本方案解释权归辛街乡人民政府所有。

(二)未尽事宜由辛街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