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灾管理: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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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0-x/2024010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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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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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04

汉庄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隆阳区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汉庄镇抗震救灾指挥协调领导小组,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水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疏散安置组、恢复建设组。

(一)抗震救灾指挥协调领导小组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汉庄镇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协调领导小组。

指 挥 长:万长青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 长:虞雯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辉志鹏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 泽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宋如科 镇党委副书记

张学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施立瑶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左耀华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胡 源 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

杨文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王晓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泊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云瑞社区党总支书记

吴美丽 镇党政办主任

张春强 镇应急办主任

杨玉洁 镇民政办负责人

韩盟珊 镇综治办主任

张春强 镇应急办主任

张银燕 镇司法所所长

董晓红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段云坚 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王明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苏清标 镇文化旅游宣传办主任

赵春霞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明 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苏琦晨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绍普 镇执法中心主任

鄂润泉 镇生态环境办主任

郭晓潞 镇组织人事办主任、妇联副主席

张聪芹 镇农经站站长

王兴委 镇统计站站长

闫华军 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赵正飞 镇烟办主任

宋桥元 水管站站长

林国华 汉庄镇卫生院院长

王元春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宝金福 汉庄中学校长

柏迎建 中心学校校长

12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由虞雯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苏琦晨同志为防灾助理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虞雯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苏琦晨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董晓红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春强 镇应急办主任

张译凌 镇党政办副主任

罗 雪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干部

包铭轩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干部

工作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 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6. 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左耀华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苏清标 镇文化旅游宣传办主任

杨映霞 镇宣传干事

工作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四)治安保卫组

组 长:杨文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韩盟珊 镇综治办主任

张银燕 镇司法所所长

姜兴国 镇综治办干部

王昭羽 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赵富常 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张晓丹 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杨晓燕 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杨建伟 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朱书慧 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五)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 长:王晓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林国华 汉庄卫生院院长

卫生院全体成员

医疗救护防疫组设在镇卫生院

工作职责: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六)交通运输组

组 长:辉志鹏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段云坚 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罗绍嘉 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杨宝靖 镇乡村振兴办干部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七)通讯联络组

组 长:吴美丽 镇党政办主任

王云辉 移动负责人

通讯联络组设在镇党政办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八)水电保障组

组 长:胡 源 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

成 员:绍维龙 供电所所长

宋桥元 水管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镇供电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讯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管道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供水。

(九)生活物资供应组

组 长:王晓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张译凌 镇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张 航 镇党政办干部

张江滔 镇党政办干部

彭嘉榆 镇党政办干部

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十)抢险救灾组

组 长:陈泊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云瑞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春强 镇应急办主任

陈绍普 镇综合执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黄家进 镇武装部干事

镇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讯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十一)疏散安置组

组 长:王 泽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张学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12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学校校长、

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十二)恢复建设组

组 长:辉志鹏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左耀华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王明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兴委 镇统计站站长

杨玉洁 镇民政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社区)在半小时内各镇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报灾情,镇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畅通。

(五)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后发布。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替补。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