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关于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762-6/2023122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2-22

金鸡乡关于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的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

进入年底农村“杀猪饭”、婚丧宴请等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活动日益增多。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持全乡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倡导健康安全的宴席活动新风尚,现公告如下:

一、节俭有序办宴,倡树文明新风良俗。尽量避免规模大、餐次多、风险高的聚餐活动拒绝餐饮浪费,宴席不大操大办,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树立节俭之风、文明之风抵制相互攀比的不正之风。提倡文明聚餐,不要劝酒、斗酒、酗酒和过量饮酒喝酒不开车、喝酒不闹事。

二、科学卫生办宴,筑牢群众健康屏障。宴席举办者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保证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检疫标准,杜绝使用、供应有毒有害、来源不明和未烧熟煮透等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食物。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要远离污染源,随时进行彻底清扫消毒,保持环境清洁。承办厨师、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用流动水及时洗手。

三、合理合规办宴,压实宴席安全责任。举办宴席必报备。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在宴席举办前10日内丧事除外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处申报备案,填写《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领取食品安全告知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宴席活动举办者是确保宴席活动安全举办的第一责任人,宴席活动举办地所在社区负有监督、协助的职责。各社区需严格落实举办宴席报备登记制度,认真分析研判宴席活动的安全风险,监督、协助宴席活动平稳有序举办。加大对私自举办的宴席活动的排查整改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金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