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板桥镇“东河卫士·清河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4-2/2023031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水利
- 文 号
- 板发〔2023〕21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12
关于印发板桥镇“东河卫士·清河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板单位:
现将《板桥镇“东河卫士·清河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板桥镇委员会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板桥镇“东河卫士·清河行动”工作方案
2023年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东河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经板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计划开展“东河卫士·清河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强化河湖长制为工作目标,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清理整治河道淤积,河道及两侧堤防的突出问题,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部门联动,系统治理,建设幸福河湖,为保护全镇河、渠、库、维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河湖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及标准
(一)行动内容。对全镇河道开展“东河卫士·清河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对河道淤积进行平整,对河道及两侧岸坡的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水中枯死植物、垃圾进行清理。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及非法种植作物清理整治。
(二)清理标准。
1. 河道无淤积:河底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行洪的淤积;
2. 河道无阻水设施: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 河面无漂浮物;
4. 河岸无垃圾;
5. 河堤绿化:结合绿美河湖建设,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清理死树枯枝、杂草,无占河梗种植情况;
6. 各村(社区)在清理过程中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河道进行清理。
三、实施步骤
自2023年3月15日起,持续15天。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15日前,组织召开全镇“东河卫士·清河行动”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确保活动作出成效、形成亮点;3月18日前,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
(二)清理整治阶段。2023年3月20日—3月31日,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板桥镇清河行动统计表时间节点开展名录内的19条河道清理,统计表外的村(社区)对辖区内名录外的河湖沟渠,在活动期间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全面清理。
(三)集中开展阶段。镇级集中开展“东河卫士·清河行动”,主会场设在镇政府,组织镇政府、驻板单位及镇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预计300人。行动时间1天。行动任务为对东河高海桥至北津桥段两岸、河面的杂草和垃圾进行清理,并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