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市机编(2017)1号关于隆阳区永盛街道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领导职数核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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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001MB11731300-/2021-012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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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保市机编〔2017〕1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1-20

市委工贸园区工作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中共保山市委工贸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永盛街道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领导职数核定事项的请示》(保工贸委发〔2017〕10号)收悉,根据云政复〔2017〕3号文件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设立河图街道和永盛街道的通知》(保政函〔2017〕7号)精神,为确保街道设立后能正常运转,按照机构设置限额、领导职数核定不突破同等规模乡镇和编制调整不突破编制总量的要求,经市编委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构设置

1.永盛街道设置“四办四中心”,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

2.维持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分局、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工贸园区环保分局、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贸园区分局的设置和管理方式不变。

3其他如需在永盛街道设立的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派出机构,由园区商市区相关部门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二、编制调整

从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的乡镇行政编制总量中各划转3名行政编制和3名工作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到永盛街道,从原汉庄镇的行政编制中连人带编划转18名到永盛街道,从原汉庄镇的事业编制中划转26名事业编制(其中连人带编划转24名)到永盛街道,从市级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10名到永盛街道。

调整后,永盛街道编制总数为66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36名;汉庄镇编制总数为41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25名(含财政所3名)。

三、领导职数核定

按照不超过同等规模街道的原则,核定永盛街道科级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主任1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副主任3名,武装部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