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社局就业扶贫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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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001MB11731300-/2019-021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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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2-13

隆阳区人社局在就业扶贫工作中主要承担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部署,落实上级部门对行业扶贫的部署要求,紧盯扶贫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继续助推2019年全区扶贫工作,结合我单位职能将相关政策宣传如下:

第一部分:就业扶贫政策

一、对贫困劳动力帮扶政策

1.参加免费培训。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以在村(社区)报名,参加政府免费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019年全区预计开展的培训项目

建筑类:焊工、电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模具工、手工木工等;家政服务类: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培训、家政服务培训等;其他服务类: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培训、保安员、商品营业员和收银员培训等;维修加工类:汽车维修工、原料初加工、服装缝纫培训、纺纱技术培训、食品加工培训等;电子商务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算机操作培训;种植养殖类:肉猪饲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畜禽疾病防控、林地茶叶种植管护、蔬菜田间管理、核桃栽培、中草药种植与加工培训等。

2.一次性交通补贴。对符合条件外出务工、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凭车票按最高不超过500元/人的上限标准向输出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低于上限标准的按实际价格给予补助。

3.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异地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经当地人社和扶贫部门共同认定,给子一次性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云南州(市)外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

4.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贫困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可从事各乡镇(街道)开发的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接受就业帮扶安置。符合条件安置在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上的人员,可依托沪滇劳务协作项目,享受每月500 元/人标准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补贴时间截止2020 年12 月,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中列支。

5.创业贷款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我区自主创业的,有经营实体从事微利项目,无任何商业贷款,且有隆阳区财政供养人员担保,每年4月至10月可申请期限不超过3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贷款。

二、对用工企业奖补政策

1.对当地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给予稳定就业补贴。经人社部门认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区分不同情况,按2018年云南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的一定比例,给予交纳社会保险补贴或一次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至6个月(含)的,按照每人每月200月元给予补贴;稳定就业7个月(含)以上,从第七个月开始,按照每人每月250元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一次性岗位补贴标准: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补贴;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12个月(含)以下的,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给予补贴;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和一次性岗位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对企业培训新录用贫困劳动力进行补贴。企业新录用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 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按相关要求给予不超过800 元的培训补贴。申报资金补助时,必须提供所在企业的工资收入证明及劳动合同(就业协议),送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3.对本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等给予一次性奖补。经当地人社、扶贫部门共同认定,对吸纳5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等,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对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个人和组织,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对劳务中介补助政策

给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的服务补贴。对直接促成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提供跟踪服务的,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服务补贴标准: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转移200元/人。

四、对村集体激励政策

给予贫困村村支“两委”的服务补助。对积极促成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 村支“两委”,给予一次性服务补助。服务补助标准:市内200元/人,市外300元/人。

五、对隆阳园中园招用工扶持

1.一次性生活用品补助。贫困劳动力首次到隆阳新能源及电子信息产业园就业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生活用品补助。

2.对用工企业入门培训的帮扶。隆阳区园中园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入门培训的,按工作满三个月以上人员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入门培训资金补助。

3.组织资金补助。组织贫困劳动力到隆阳园中园企业实现就业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公司或村、组经办人员。每成功转移就业一人给予200元的组织资金补助。

第二部分:就业扶贫绿色通道

为企业快速招工,促贫困户就业脱贫。

2019年,隆阳区人社局以落实就业扶贫政策作为重点,强化宣传方式,搭建“企业-人社-扶贫工作人员-贫困户”的就业扶贫绿色通道。打破宣传时间空间壁垒,由隆阳区人社局收集各企业岗位信息,依托微信公众号“隆阳人社”作为信息源,利用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挂包帮”干部作为宣传节点,及时有效的将就业岗位宣传给贫困劳动力。

个人求职、企业招聘、就业帮扶,请关注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longyangrenshe“隆阳人社”。

相关政策如有变动以实际政策为准,具体政策可咨询各乡镇(街道)业务人员。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来源:隆阳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