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两委”换届13问,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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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0-6-/2020-1218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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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18

社区“两委”换届13问,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5.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人员是否可列为候选人?

答:对于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不能作为候选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期未满或开除党籍的党员以及受到开除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候选人。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期限限制的:普通党员不能作为两委成员候选人;原村党组织委员不能作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原村()民委员会委员不能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原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不能作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原村()民委员会主任不能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对于曾经受过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未构成犯罪的,可以作为候选人,但要严格审查,防止道德品行不良的问题人员进入村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