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两委”换届13问,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 索引号
- 01525770-6-/2020-121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18
社区“两委”换届13问,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5.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人员是否可列为候选人?
答:①对于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不能作为候选人。②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期未满或开除党籍的党员以及受到开除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候选人。③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期限限制的:普通党员不能作为“两委”成员候选人;原村党组织委员不能作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原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不能作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原党组织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不能作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原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不能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④对于曾经受过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未构成犯罪的,可以作为候选人,但要严格审查,防止道德品行不良的问题人员进入村“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