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0-x-/2018-061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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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6-14
汉庄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强化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和行业监管,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隆阳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民政发〔2018〕89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为抓手,推动殡葬改革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于全镇经济建设大局,更好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更好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隆政办发〔2015〕81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黑中介”收费混乱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丧葬服务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我镇殡葬事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统筹部署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依法依规,惩防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对散埋乱葬、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欺行霸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坚决整治,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立足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局,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分类施策,群众受益。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坚持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成立汉庄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聂享耳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张继宏 镇人大主席
皇学柱 镇党委副书记
张学丽 镇纪委书记
余金洪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晓兰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登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董立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虞雯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永忠 民政办主任
吴春晓 工商分局局长
朱忠权 国土所所长
张建明 林业站站长
林国华 汉庄卫生院院长
闫华军 计生办主任
王元春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泊亦 村规办主任
段忠林 食安办副主任
鲁金铂 司法所所长
杨绍奎 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公室,由李永忠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民政办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分工明确
镇民政办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镇宣传办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倡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民宗办负责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派出所负责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所负责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所、林业站负责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各部门于9月5日之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民政办,联系人:杨玉洁,电话:0875-2880018,邮箱hanzhuangdzb@163.com。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墓地建设管理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建设、销售超面积墓穴(墓位)。
3.销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4.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违规对外销售,从事经营活动。
5.未经批准,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6.未按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安葬墓穴(墓位)。未按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低价墓穴(墓位)。
7.在公墓以外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以及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
8.公墓销售活动中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行为。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制造销售
1.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殡葬服务设施或提供殡葬服务项目(含治丧场所、殡仪服务站点、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
2.遗体火化、接运、冷藏、骨灰寄存4项基本服务未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变更或增加收费项目、捆绑收费。
3.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
4.违规经营、欺行霸市。
5.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6.医疗机构太平间对外承包、出租,非法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等。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8月上旬)
深入学习领会各级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进行广泛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
(二)全面自查,整改落实。(2018年8月中旬—9月上旬)
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8月20日前,由镇民政办牵头汇总各村(社区)清查、统计、整改情况,向区民政局报送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督查检查,确保成效。(2018年9月中旬—9月下旬)
专项整治期间,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将组成工作组,对我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切实推进整改落实。镇民政办工作组对各村(社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及时上报区民政局。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18年9月底前)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7日镇民政办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统计清查数据、上报并建立台帐资料,及时收集汇总后报区民政局。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殡葬服务是社会服务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每个人走向生命终点的“最后一公里”,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兜底保障的终极关怀。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荫及子孙后代的具体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具体行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生老病死皆民生”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镇直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统一部署、合力推动、责任共担。镇民政办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向镇党委、政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充分整合系统资源,全面摸清底数,在“精准”上下功夫、求实效。各村(社区)要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效果。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等实际,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加大风险隐患源头防控。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群众反映最强烈、媒体曝光最集中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整治。
(四)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围绕殡葬领域易发、多发、矛盾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五、工作措施
(一)禁止新建大墓、豪华墓及翻新旧墓;
(二)对2013年11月11日前修建的墓穴,由墓主自行绿化,每冢墓穴不低于4株,树种自行选择;
(三)治理范围内的人员死亡后,火化后除符合入葬活人墓外,其他一律葬入公墓或存放于骨灰寄存堂;
(四)禁止到其他地方购买墓地进行安葬;
(五)禁止建立家族式公墓。
(六)禁止在全镇范围内加工销售坟石和棺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镇范围内提供坟石、棺材等土葬用品的车辆运输、马帮运输、人力搬运服务。
附件: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细则 |
检查方式 |
检查结果 |
(一) 组织领导情况 |
1 |
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协调机制 |
是否建立并切实发挥作用 |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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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入考核 |
是否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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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政投入 |
是否将殡葬设施建设改造、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资金纳入预算,2017年各级财政保障情况 |
查看文件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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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葬土葬区域划分 |
是否以省政府文件明确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近五年是否有过调整 |
查看相关文件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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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殡葬设施规划编制与实施 |
是否编制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规划,各级政府或民政部门审批情况、用地是否有保障、设施能否落地 |
查看规划文件、审批文件、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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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 |
相关规定制定与执行、树立正面典型与处分违规治丧情况 |
查看文件、相关材料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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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含火葬场)情况 |
7 |
投资建设主体 |
政府、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建设情况及分类占比 |
查看证照、合作协议、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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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营主体 |
事业单位、国企、民企或民办非企业等主体运营情况及分类占比 |
查看证照、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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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死亡证明查验 |
死亡证明出具主体及各类主体占比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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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遗体运输 |
接受社会车辆运送遗体数量及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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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遗体长期存放 |
存放时间超过半年的遗体类型、数量及处置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档案材料、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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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选择性服务 |
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自营或外包情况,明码标价与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
实地查看、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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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配套安葬(放)服务 |
配套安葬(放)设施数量、使用、节地生态安葬等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查看材料、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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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性公墓情况 |
14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新建、改扩建未能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公墓数量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材料、机构名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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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公墓数量及占比、用地面积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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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用地情况 |
采用划拨、租赁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的公墓数量及分类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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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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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土地使用 |
已开发使用的土地面积及占比,已使用墓穴和格位数等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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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设规划 |
擅自修改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公墓数量及占比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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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预售和出售 |
向不符合规定的对象预售墓穴(格位)的公墓数量及预售的墓穴(格位)数量 |
查看协议、统计数据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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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墓穴、墓位占地面积 |
开发节地生态墓位数量、使用数量。占地超过1平米、小于1平米的墓穴数量及分别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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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墓位价格 |
墓位价格构成及定价方式,不同区间墓价情况及分类占比;明码标价与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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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年检 |
近三年是否开展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公墓名称、数量和占比 |
查看年检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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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殡葬监管执法 |
22 |
执法机构 |
是否成立专门的殡葬管理事业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及数量,职工数、经费保障情况 |
查看文件、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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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管办分开情况 |
是否存在管办不分的情况、具体表现形式及数量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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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执法情况 |
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情况,对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治丧的执法情况,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情况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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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 |
25 |
设施建设 |
未经审批建有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及容纳量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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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运营和监管情况 |
提供对象范围及收费或变相收费情况,日常监管情况 |
查看票据或相关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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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民公墓 |
27 |
设施建设 |
设施数量、举办主体、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情况 |
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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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经营管理 |
管理部门或管理主体情况,超面积建墓、违规经营等情况 |
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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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安葬(放)设施 |
29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 |
查看相关材料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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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用地情况 |
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面积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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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提供对象 |
违规向村民以外的人员出售墓穴数量及占比 |
实地查看、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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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墓穴占地面积 |
建造家族墓地及占地超过1平米的墓穴情况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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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散埋乱葬 |
33 |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 |
违规土葬的数量、监管执法情况 |
实地查看、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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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骨灰散埋乱葬 |
在安葬设施之外埋葬骨灰、建造大墓的数量及监管执法情况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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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清查统计及整治情况 |
清查统计整治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工作情况;开展监管执法情况; |
查看清查统计台帐,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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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殡仪服务站(中心) |
36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等情况 |
查看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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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经营范围 |
从事遗体接运、暂存等涉遗体服务的站(中心)的数量及占比等情况 |
查看证照、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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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其他 |
38 |
殡葬中介服务 |
办理证照、机构数量、人员数量、业务范围、群众投诉等情况;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收费虚高。 |
查看证照、材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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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医疗机构太平间 |
外包经营、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情况 |
查看证照、材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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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制造、销售丧葬用品 |
是否存在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殡葬设施设备。 |
实地查看,查验证照,执法情况,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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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红白理事会等组织 |
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数量、覆盖率、制定村规民约及发挥作用情况 |
查看材料、统计数据、听取介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