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庄镇2017年烤烟综合标准管理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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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0-x-06_A/2017-0701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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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5-26
关于印发汉庄镇2017年烤烟综合标准管理
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烟叶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降本增效、完善体系”的工作方针,以市场、质量、绿色、生态、安全为主线,以《保山烤烟综合标准》为抓手,深入推进烤烟标准化生产措施落实,提升整体生产水平,促进烤烟生产转型升级,稳控规模、提质增效,确保全镇2017年烤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
(一)《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7年烤烟生产工作的意见》(保政发〔2017〕71号文件)。
(二)《保山烤烟综合标准》(Q/BYC 1.1~47-2011)。
(三)《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烤烟生产的意见》(隆政发〔2017〕10号文件)。
(四)各级关于2017年烤烟生产的其它临时性工作要求。
二、考核对象
4个种烟村(社区)、参与烤烟工作的领导干部。
三、考核费用
从镇、村考核奖各10元/担中列支。
四、考核办法
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烤烟生产目标任务和《保山烤烟综合标准》(Q/BYC 1.1~47-2011)的工作要求,以村为单位,围绕面积落实、合同管理、预整地、移栽、中耕管理、成熟采摘、烟叶烘烤、烟叶分级纯度及烟叶收购管理等方面,按100分对年度烤烟生产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考核方式采取镇党委政府组织三阶段检查考核,市、区政府和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重点抽查和随机检查、各级领导的抽查和临时检查和种烟村(社区)的阶段自检自查等相结合。
考核分值计算办法:三个阶段均按100分先进行考核打分,打分后,第一、二阶段各占总分的30%,第三阶段占总分的40%;各级领导抽查,出现问题的,按问题轻重情况在总分上给予扣分1-3分,抽查无问题的不给予加分。考核结果以各阶段考核分的总和减去抽查的扣分为各村(社区)的考核得分。
(一)第一阶段
1. 计划管理。坚持稳控规模工作要求,按照镇政府下达的年度生产收购计划完成种植面积规划工作。各村田块规划布局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认真核实到片,对已核实的地块进行登记造册,确保核实面积与实栽面积相符。
2. 烟用物资配供。配合烟草部门搞好本村育苗物资配供协调服务工作,确保不误农时。
3. 烟叶自然灾害保险金收缴。3月10日前完成烟叶自然灾害保险金的收缴工作。
4. 合同预签。及时组织烟农完成合同预签订工作,确保合同预签到户,预签工作规范。
5. 春耕备耕。组织烟农做好水窖补水蓄水、冬闲地翻犁等工作。
6. 相关政策宣传培训。对本村烟农宣传好烤烟惠农政策,积极组织烟农参加科技培训。
7. 预整地理墒。根据本村种植区域情况统一向致,组织农户彻底清除田间杂物,开挖田间四大沟和腰沟,做到涝能排、旱能灌;组织农户与合作社签订专业化机耕服务协议;严格实行预整地理墒验收制度,100%推行先预整地后移栽;100%地膜覆盖;连片地块统一理墒向致,行距120cm、起墒高度(地烟≧30cm、田烟≧35cm)、排灌沟渠清理等达到《保山烤烟综合标准》要求。
8. 大田移栽。组织农户在5月10日前全面移栽结束;带线移栽,做到“三看”线,移栽株距50cm,无高脚苗;移栽期相对集中,小连片地块3天内移栽结束,大连片地块5天内移栽结束,每个村委会7天内必须完成移栽工作;及时查塘补缺,保证全苗,移栽后5-7天施完提苗肥。
(二)第二阶段
1. 合同签订。于6月10日前组织烟农与烟叶工作站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做到“一户一签”,100%推行电子合同和电子结算。
2. 中耕管理。结合烟株生长情况,组织农户于移栽后35天左右或者烟株有效叶片达到10片以上,及时揭膜培土,揭膜培土覆盖率达100%,培土高度田烟≧40cm,地烟≧35cm;认真清除田间杂草、非烟杂物、废弃烟叶、田间积水等。
3. 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根据气候条件、烟株长势和营养水平适时封顶留足叶片,彻底打杈,100%使用化学抑芽;田间留叶数20片以内,并认真组织对田间留叶数进行验收。
4. 烟叶生产自然灾害防范。烟叶生产自然灾害发生后反应迅速,及时对受灾面积组织生产自救,积极会同保险企业核实灾情、如实评估及按理赔流程办理理赔服务。
5. 专业化烘烤。积极配合合作社做好专业化烘烤工作,组织农户与合作社签订专业化烘烤服务协议;辖区内农户严格执行“准采证”制度,做到适熟采收,杜绝抢青采烤;坚持分类编烟、分类入炉。
(三)第三阶段
1. 后期田间管理:认真组织农户清除田间杂草、污染物、烟花烟杈;采烤结束后集中堆放烟杆、烟根;落实好水窖(池、塘)灌水蓄水。
2. 烟叶初分级指导。指导烟农认真按照部位、颜色、叶片大小、青黄、杂色“五个分开”的要求进行初分,除青去杂,按部位分类保管。同时出口备货必须扎把,严禁在收购定级室扎把。
3. 烟叶交售组织。根据烟叶收购站(点)收购进度安排,按照统一的交售时间,认真做好烟农轮流交售烟叶工作,组织烟农约时、定点交售烟叶,合理推进烟叶交售进度,按期完成烟叶交售任务。
4. 烟叶交售质量。严格执行收购标准,交售烟叶质量平稳,无退货情况。
5. 烟叶收购秩序维护。本村交售秩序良好,严格执行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制度,烟叶交售、收购有序进行,有专人进行收购秩序维护并有实效。
五、考核兑现
(一)村级。镇党委政府对种烟村的烤烟生产收购工作按照本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作相应兑现。全年综合考核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种烟村100%兑现考核奖励,95分以下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80%兑现考核奖励;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按60%兑现考核奖励;85分以下的不兑现考核奖励。
(二)镇级。挂村领导和挂村干部以所挂村考核分为依据,按不同档次进行考核奖励,考核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种烟村100%兑现考核奖励,95分以下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80%兑现考核奖励;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按60%兑现考核奖励;85分以下的不兑现考核奖励。其他涉及烤烟工作的领导干部以4个村考核平均分为依据,按不同档次进行考核奖励,考核平均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种烟村100%兑现考核奖励,95分以下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80%兑现考核奖励;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按60%兑现考核奖励;85分以下的不兑现考核奖励。
(三)考核制度。涉及烤烟工作的领导干部实行押金考核制,主要领导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副职领导、烟办主任和烟站站长缴纳1000元;其余干部缴纳500元。风险抵押金必须于6月20日前将押金交到镇财务室,逾期不缴纳押金的不参与考核。
汉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