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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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0-x-06_B/2017-070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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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4-28
汉政发〔2017〕14号
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林保护
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以及隆政办〔2017〕45号文件,结合汉庄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天然林保护“三步走”的工作部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和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实现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主体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汉庄建设,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自2016年起,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启动非天保工程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试点工作。按照停止采伐、严格保护的要求,把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任务落实到具体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明确补偿面积和补偿的林权所有者,把管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和管护责任人上,把停伐管护补助落实到每一个林权所有者,编制镇、村级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实施方案,逐步实现天然林的全面有效保护。
汉庄镇天然商品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任务为10578亩,涉及5个村委会(其中:灰窑66亩、彭海28.5亩、岩箐3471亩、青岗6436.5亩、金竹576亩)。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停伐范围及对象
按照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
权属为集体和个人所有,起源为天然的商品林中的有林地。
(二)核查因子
重点核查小班边界,小班落界、权属、地类、起源、小班面积、农户面积等因子。
(三)面积分解及补助兑现到户
对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核定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分户补助面积,作为兑现停伐管护补助的依据。已经流转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其停伐管护补助的权益,按照流转合同(协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四)以镇为单位建立统一森林管护体系
全面建立完善由镇、村(组)和管护站点组成的森林管护组织体系,实行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行政负责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管护责任单位,落实管护责任到人,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
(五)编制森林管护方案
确定管护对象、落实管护地块、确定管护面积、落实管护责任、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根据管护类型与机制,确定管护模式和方式;提出护林的方式与措施。
(六)划分管护责任区
以明显地物、自然地形为界,难易程度,划分管护责任区。
(七)签订协议
镇政府与林权所有者确定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协议书。
四、工作步骤
全镇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按照“区级加强领导、镇政府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运行机制和“统一部署、政府推动、村组为主、流水作业”的工作步骤,采取整体发动、稳妥推进、限期完成的工作方法,扎实有序推进全镇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1. 成立镇政府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具体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组 长: 聂享耳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 杨登渊 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成 员: 张建明 镇林业站站长
鲁金铂 镇综治办主任
朱忠权 镇国土所所
张应晓 镇财政所所长
杨建春 青岗坝村支书
柏 翠 岩箐村支书
张光生 灰窑村支书
杨国发 金竹村支书
王文忠 彭海社区支书
2. 收集、整理、分析资料。
3. 以卫星影像图作为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工作。
(二)召开启动会
召开启动会。传达学习非天保工程区停伐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的相关政策,安排部署汉庄镇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
(三)外业调查、质量检查(2017年4月26日至5月30日)
1. 外业调查。现地核查小班、划分责任区、面积分解到户、采集农户信息。
2. 质量检查。对涉及的天然林保护的小班进行检查。
(四)内业汇总、编制实施方案阶段(2017年6月)
矢量图汇总、农户信息汇总、编制实施方案等。
(五)兑现政策阶段(2017年8月至11月)
采取“一折通”的兑现方式,将2016年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兑现到户。
政策补助标准,2016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为14.25元/亩,其中10元/亩作为林权所有者的管护补助(补偿费),4.25元/亩用作公共管护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领导,确保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顺利进行,镇人民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负责处理全镇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的日常工作。村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的踏界、面积分解到户。
(二)明确职责,各负其职
按照“统一部署、政府推动、村组为主、流水作业”的要求,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政治敏锐性、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具体工作。一是建立镇、村(社区)委会主要领导挂帅的责任制度;二是将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实行工程技术质量全程负责制。
镇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强化政策落实和部门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抽调一名精通电脑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加大天然林保护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工作经费。
镇林业站:负责做好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对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技术的指导,切实搞好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天然林保护成效监测和考核,加强天然林管护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各村委会(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面积分解到户方案,做好农户信息采集,做到农户不重、不漏。
技术支撑单位:林业站工作人员配合林业局抽调的技术员对天然林小班边界,小班落界、权属、地类、起源、小班面积、农户面积等因子现地逐一核查,完成责任区划分,矢量图和小班因子数据库汇总、检查、制作打印成果图等。林业站工作人员协助村、组完成面积分解到户。村、组负责收集农户身份证复印件、一折通复印件、农户电话号码、会议记录复印件。农户信息采集录入和各类协议的签订等工作由林业站完成。
(三)严格操作规程,确保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质量
要充分认识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的重要性,确保所填写内容客观真实,图、表、地相吻合。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保证技术操作工作的统一和规范,坚持质量第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总结完善,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
汉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