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0-x-06_B/2017-063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3-01
汉政发〔2017〕4号
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野外违规用火
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村委会(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能顺利实施,经汉庄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汉庄镇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陈 舰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聂享耳 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顺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仲锴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张建明 林业站站长
杨义昌 汉庄中学校长
王晓明 中心学校校长
王从彪 彭海中学校长
杨国发 金竹田村党支部书记
柏 翠 岩箐村党支部书记
杨小弟 庄房村党支部书记
杨建春 青岗坝村党支部书记
赵富常 蒿子村党总支书记
张光生 灰窑村党总支书记
王延菊 沈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文忠 彭海社区党总支书记
赵发刚 云瑞社区党总支书记
韩兴勇 汉庄社区党总支书记
包元林 贾官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林春 永铸社区党总支书记
二、 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全镇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司其责,狠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纵横向的沟通、协调,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氛围。
(三)各村委会(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辖区内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保辖区内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各村委会(社区)要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督导和上报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相关材料。
汉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