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迎接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0-x-/2021-0114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30
汉庄镇迎接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迎接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教督办〔2020〕8号)文件要求,2020年隆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汉庄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评估。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保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充分发挥督导评估作用,推动汉庄镇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
按照教育工作督导C级验收标准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教育工作此次督导评估。
三、对象范围
此次评估对象为汉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中小学校。
四、督导内容
《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领导职责、教育发展、经费投入和管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管理”6项A级指标,18项B级指标,40项C级指标。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澄清底子(2020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主要任务是宣传动员,摸清底子,制订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搭建工作小组,厘清责任主体,明确部门职责。完成业务培训,召开迎接省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动员会,对全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检进行安排部署。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落实(2020年5月15日至5月18日)。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2015年来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找准存在问题和差距,分析原因,整改提升。
1.中心学校、有关部门自查整改。镇人民政府根据乡镇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责任目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按照督导评估细则认真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镇级材料归档,档案设在汉庄镇中心学校。镇直有关部门对照本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相关档案资料报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文化站)。此项工作于2020年5月16日前完成。
2.开展镇级自评。在评估和部门自评基础上,根据督导评估细则,收集数据材料,进行镇级自评。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督导评估申报材料填报,形成自评报告,报请区人民政府进行复查。
3.建立台帐,全面整改。对镇级督导评估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迅速整改落实。此项工作于6月10日完成。
4.梳理材料,规范建档。按照督导评估建档要求,全面梳理2015年至2019年全镇教育工作档案。此项工作与自评同步,在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第三阶段:迎接复评,完善提高(2020年6月至7月)。进一步整改落实,查缺补漏,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评估,并根据复评指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落实整改、完善提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中心学校主要领导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由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直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按照法定职责落实到位,把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实施、具体落实,要指定专人做好自检自查、业务处理、迎检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材料上报。对准备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影响评估结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营造迎检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督导评估的目的、意义、评价内容,让广大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及人民群众了解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参与支持迎检工作,为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创造良好的迎检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