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麻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索引号
01525768-5-/2019-030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3-07

丙麻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丙麻乡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乡党政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丙麻乡党政办公室

受理人员:丙麻乡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办公地址:丙麻乡丙麻街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875-2886017

传真电话:0875-2886014

邮政编码:678017

电子邮箱:bingmaxiang2886017@163.com

二、目的

依法受理、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流程

(一)受理登记。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乡政府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党政办公室负责受理,填写《丙麻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审查告知。甄别所申请公开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应公开的范围,是否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对提出申请的形式或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对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或不属于应公开范围,或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公开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所申请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办理答复。对申请以乡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会议纪要、应急管理类政府信息,根据文件内容,征求起草部门意见。同意公开的,由乡政府党政办公室答复申请人;不同意公开的,起草部门提出不公开理由,乡政府党政办公室拟定答复意见并填报《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答复申请人。

(四)交办督办。对申请以有关部门名义制作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转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申请人,乡党政办公室书面告知申请人,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时限答复。申请办结后,由有关部门向乡党政办公室书面反馈办理结果。

(五)咨询审核。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由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答复意见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由乡政府党政办公室答复申请人。

(六)资料归档。对原始申请资料、审核签批、答复意见等统一进行登记、编号、归档。

四、说明

(一)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申请公开处理时间规定: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在15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进行答复,如特殊情况要报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批准的可以再延长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