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麻乡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索引号
01525768-5-/2021-0111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1-11

丙麻乡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施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3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一)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以乡政府名义印发的,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其标题主要含“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

(二)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第二条 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可通过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

第三条 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乡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

(二)解读方案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乡政府办公室。

(三)乡政府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乡政府负责同志审签。对需提请乡政府班子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会议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部门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乡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保密审查。

第四条 解读职责

乡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乡政府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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