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25777-3-/2019-0216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2-28

芒宽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第一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指: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一项机关效能监察制度,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遏制以权谋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依据行政管理相对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第四条主动公开的内容()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转发的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法规政策、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政府法制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专项规划。()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应诉等工作。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1、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2、人事任免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情况。

    4、评先树优情况。

    5、其他应对外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动公开的方式,并辅以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1、群众监督:一是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0875-3136128;二是设立监督意见箱,方便 第六条监督措施

    服务对象投诉;三是召开座谈会、走访、接受社会评议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2、内部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3、奖惩。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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