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邑乡委员会关于成立西邑乡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7-7-/2018-120208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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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4-10
西党发〔2018〕18号
中共西邑乡委员会
关于成立西邑乡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审定,项目计划已下达,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西邑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杨韩军 区委常委、党委书记
王学成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宋海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卫华 党委副书记
沈松涛 政府副乡长、扶贫办主任
成 员:王明华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建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薛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建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志涛 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王志强 政府副乡长
刘兴飞 政府副乡长
胡永华 党政办主任、公路管理所所长
翟旭明 纪委副书记、扶贫办副主任
蒋凤岚 财政所所长
朱克瑶 司法所所长
王兴亮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德玉 畜牧兽医站站长
赵连建 林业站站长
孙文柱 水管站站长
王庆邦 国土所所长
候金山 村建办主任
胡正奇 蚕办主任
王自良 村级代管中心主任
白 婧 民政办主任
张 翀 安监站站长
杨才华 农经站站长
王 伟 文化站站长
王仕润 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
李晓刚 西邑信用社主任
王亚文 羊邑信用社主任
姬从志 保九中校长
赵连军 中心校校长
21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负责项目的规划、管理、实施、监督、财务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办公室
主 任:宋海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主任:杨卫华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沈松涛、胡永华、翟旭明、王兴亮、王德玉、赵连建、孙文柱、王庆邦、候金山、胡正奇、王自良、姬从志、赵连军、林文娇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工程实施计划,处理日常事务及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工程技术管理组
组 长:杨卫华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沈松涛 政府副乡长、扶贫办主任
成 员:胡永华、翟旭明、王兴亮、王德玉、赵连建、孙文柱、候金山、胡正奇、张翀
工作职责:负责施工管理及监督,把好工程质量关。
(三)财务管理组
组 长:张建斌 纪委书记
成 员:蒋凤岚 财政所所长
翟旭明 纪委副书记、扶贫办副主任
王自良 村级代管中心主任
倪 婷 纪检专干
工作职责: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审计、财务公开,保证资金安全,确保项目公开透明,廉政建设。
二、责任落实
(一)教育扶贫
雨露计划项目
责任领导:王明华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责 任 人:姬从志、赵连军、21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二)产业扶贫
1.2018年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
责任领导:沈松涛 政府副乡长、扶贫办主任
责 任 人:翟旭明、王兴亮、王德玉、赵连建、孙文柱、王庆邦、候金山、11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2.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西邑乡乌马村生猪育肥场建设配套项目
责任领导:沈松涛 政府副乡长、扶贫办主任
责 任 人:王德玉、赵连建、王庆邦、翟旭明、付从文、霍金高
3.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责任领导:李薛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责 任 人:赵连建、项目涉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三)扶贫贴息贷款
责任领导:杨卫华 党委副书记
责 任 人:蒋凤岚、翟旭明、李晓刚、王亚文、21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四)基础设施
1.村内户外道路项目
责任领导:宋海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责 任 人:胡永华、翟旭明、杨才华、王自良、项目涉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2.中小河流治理:隆阳区东河西邑段河道治理工程
责任领导:王明华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责 任 人:孙文柱、翟旭明、赵建松、赵朝有、尹星树、段平伟、吴炳玉、段光建
3.山洪灾害防治
责任领导:王志强 政府副乡长
责 任 人:王庆邦、孙文柱、白静、项目涉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
4.维修养护水库工程
责任领导:王明华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责 任 人:孙文柱、项目涉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五)整乡推进
责任领导:杨卫华 党委副书记
责 任 人:翟旭明、胡永华、王兴亮、王德玉、赵连建、孙文柱、蒋凤岚、王自良、项目涉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六)素质提升
1.技能性培训项目
责任领导:刘兴飞 政府副乡长
责 任 人:王伟、翟旭明、王仕润、项目涉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2.引导性培训项目
责任领导:刘兴飞 政府副乡长
责 任 人:王伟、翟旭明、王仕润、项目涉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期限为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责任领导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各项目务必在2018年5月上旬开工,并对项目进行倒排工期,倒排工期表于2018年4月20日前上报到乡扶贫办,同时乡纪委要不定时对各项目进度进行督查。
(二)各项目村(社区)必须分别成立由村党支部(党总)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挂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人员、项目村党小组组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严格实行村党支部(党总)书记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制度,将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村、到组、到户、到人,逐级层层抓落实,齐心协力组织实施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三)实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各项目村民小组分别成立由村民小组长任组长,威信较高的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为成员的10人以上项目监督评议小组,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施工队和农户按照项目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四)项目村(组)、农户及施工队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根据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项目经理(项目农户)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施工期间要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事故”四防教育,强化“治安、消防、保卫”等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定期不定期对施工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有效维护好当地治安稳定和施工人员安全。
中共西邑乡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