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邑乡委员会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考察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7-7-15_C/2016-1229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3-31
西党发〔2016〕18号
中共西邑乡委员会
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考察方案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根据乡党委《关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考察方案。
一、考察对象
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的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考察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2日
三、考察内容
(一)全面考察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社会反映等情况。
(二)考察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做出了纪律承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对拒不做出承诺的,一律取消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四、考察方法和步骤
(一)政治审查。由西邑乡派出所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尿检,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人对象。
(二)考察谈话和征求意见。考察谈话和征求意见对象为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离退休老干部等。
(三)撰写考察报告。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不足方面。
(四)乡党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
五、工作纪律
(一)考察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考察职责,严格按考察方案、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考察,严格照章办事,不得擅自行事,自作主张,随意表态;
(二)考察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考察情况。不得掺杂个人好恶,随意夸大、缩小和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三)考察组成员不得借考察之机拉关系、谋私利,不得与考察对象单独会面,更不得接受考察对象的宴请或礼品。
六、考察分组安排
由各挂村领导组织驻村干部进行考察。
中共西邑乡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中共西邑乡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