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河新村秧田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01525722-0/20241031-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扩大有效投资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0-31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河新村秧田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河新村秧田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丙政发〔2024〕53号)文件已收悉,根据《云南省新增政府投资项目管控工作专班关于转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4〕155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河新村秧田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实施单位: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王春秋。

三、项目建设地点

隆阳区丙麻乡河新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硬化村民活动场所755平方米,建设圆管涵洞12米,挡土墙支砌790立方米,沟底修复6.6立方米,混凝土沟渠支砌110米,道路硬化15米,购置3立方米垃圾勾臂箱30个,健身器材2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4年。

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待各项手续办理完成并具备相应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