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小海坝水库安置区瓦房乡白龙井社区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4010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扩大有效投资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1-08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小海坝水库安置区瓦房乡白龙井社区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隆阳区小海坝水库安置区瓦房乡白龙井社区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隆搬请〔2024〕3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隆阳区小海坝水库安置区瓦房乡白龙井社区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实施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法人代表:何从亮
三、项目建设地点
隆阳区瓦房乡白龙井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建原有活动面积90.5平方米,拆除旧房2幢508平方米;硬化村内道路844.75米,实施进村主路路基排水工程1584米;建设生产道路1条2.6公里,坝塘改造1个,村内主大沟加固3条共234米;新建108方水池1座、日处理80立方污水池1座、8方化粪池6座、检查井319座;进村主路两侧绿化栽种红皮云杉78株,购置及安装太阳能路灯25盏;实施移民户厕改造27户。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184.8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91.4万元,整合配套项目资金1192.13万元,自筹资金1.35万元。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待各项手续办理完成并具备相应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