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525772-2/2026012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1-22

杨柳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5 1 1 日至2025 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链接:https://www.longyang.gov.cn/xxgk/xz_bsc/lyqylxrmzf/zfxxgknb.htm。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XXX联系(地址:杨柳乡杨柳街1号,电话:0875-2890036,邮箱bsyangliu@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年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行。2025年,杨柳乡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预算公开1条、人大建议办理结果1条、决算公开1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条、政策文件1条、“三公”经费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办事指南1条、行政执法职责1条、行政执法依据1条、行政执法程序1条、行政执法结果1条、行政执法人员1条、绩效自评报告1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条、水利1条、义务教育1条、社会救助25条、养老服务23条、就业创业7条、社会保险2条、涉农补贴3条、安全生产2条、救灾信息4条、乡村振兴3条、通知公告6条、自然资源1条、公共法律服务2条、农村危房改造1条、公共文化服务7条、食品药品监管5条、城市综合执法2条、基本医疗卫生2条、环境保护5条、优化营商环境1条、重大建设项目标准目录1条、义务教育标准目录1条、公共法律服务标准目录1条、城市综合执法标准目录1条、水利标准目录1条、住房保障标准目录1条、社会公益事业标准目录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杨柳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人依申请公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三级审核”发布机制,明确信息采集、初审、复审、发布的全流程责任。各村(社区)、乡镇各部门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日常信息采集与初步审核;乡镇办公室专人负责复审,重点核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涉及重大决策、敏感事项的信息,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再行发布。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信息公开格式规范、目录准确、内容安全可靠。二是确保信息更新时效。定期对栏目进行监测,督促提醒责任部门及时公开信息,保障了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三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杨柳乡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及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一是线下公开。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开专区,粘贴政府公报二维码、政策查阅架、电子显示屏,提供咨询服务;在村委会设置公开栏,公示村级事务、财务收支等内容;高效利用村组143套大喇叭等线下宣传,今日常应急广播大喇叭在线率达90%以上,广播覆盖全乡18个村179个村民小组。二是线上平台。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与检索功能;运营“幸福杨柳”微信公众号,发布接地气的政务信息。截至目前,共在“幸福杨柳”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稿件共计426条。

(五)监督保障

我乡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站所共同参与、党政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全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乡镇办公室专职人员定期对各部门、各村(社区)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信息发布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针对以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有信息错误、错别字、即将逾期的内容及时校正、更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鼓励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较为笼统,尤其是政策解读类信息,缺乏针对性、通俗化的解读,群众理解难度较大。

二是平台运营水平有待提升。线上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形式仍不够丰富,互动性不足,群众参与度有待提高;线下公开栏部分村(社区)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粘贴不规范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采用“政策原文+通俗解读+案例分析”的形式,让群众易懂易接受;细化重大项目进展、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落实等信息的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决策依据、实施过程、成效数据等细节,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二是优化平台建设与运营。线上平台方面,丰富微信公众号内容形式,增加在线问答等互动环节,提升群众参与度;加强对政务网站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与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线下平台方面,加强对村(社区)公开栏的指导与监督,建立定期检查与通报机制,确保公开栏内容及时更新、规范粘贴;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查阅点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