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征兵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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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2-2-30/2016-0802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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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02

2016年征兵基本政策

 一、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生为征集主体,征集少量少数民族农村户口初中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今年参加高考并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纳入大学生征集范围。

 二、年龄要求

 男青年: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18至24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本专科高校在校生、高校录取新生、普通高中(职中、中专、技校)毕业生17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生18至20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女青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放宽到17周岁(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不得低于4.6,左眼不得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超过2cm、 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裸露部位超过3cm、其他非裸露部位超过10cm的文身或者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等影响军容的,均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者瘢痕(用颅脑、胸、腹部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其他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政治要求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考核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五、征集方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六、时间安排

 网上兵役登记时间截至6月30日,应征青年参加初检初审,8月20日前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9月30日前统一组织或自行到服役部队报到。大学生征集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时间提前到6月底离校前完成,在定兵前组织复检复查,交接输送时间与其他青年一致。

 七、征集程序

 今年征兵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应征。男兵征集主要有七个步骤:

 一是网上报名。6月30日前,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有参军意愿青年再进行网上应征报名,网上报名应征时间截至8月5日。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应征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审验。应征青年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到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报名表。未能通过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的,可以到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登记报名。

 二是初审初检。7月中旬至8月初,应征青年根据兵役机关或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组织的初审初检,大学生应征青年还应将报名时打印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乡(镇、街道)武装部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三是体检政考。8月中下旬,应征青年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预征对象通知书》,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接受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政治考核。

 四是走访调查。8月底前,县级征兵办公室将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到应征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学校,由征集地派出所、行政村(社区)或学校有关部门等基层单位联合对应征青年进行走访调查,了解病史、现实表现、入伍动机等情况。

 五是预定新兵。9月1日前后,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按照高学历青年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少数民族青年优先、有专业特长青年优先的基本定兵原则排序,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六是张榜公示。县级征兵办公室采取多种方式在县、乡两级张榜公示预定新兵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是批准入伍。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组织新兵交接欢送,统一组织或自行到部队服役。

 八、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依法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永远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学。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格检查、批准入伍后拒服兵役的青年,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可处当年优待金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他情形,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