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16-0202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02
各村(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
2016年上半年,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第五届居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隆阳区民政局、隆阳区农业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隆组联发〔2016〕2号精神,现就我乡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这次换届是云南省村和社区“两委”首次同步换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的具体体现。搞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客观公正评价村(社区)干部工作业绩,保证村(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民公开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各村(社区)三委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期完成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为确保按期完成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乡党委、政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组织办,由祁国光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赵卫强、高朝宽、杨绍军、李保平、朱德明、林春碧、毛志荣、夏有花和杨育丹组成,负责全乡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村(社区)三委要全面建立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三委成员、理财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代表组成,扎实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审计的对象、范围、时间和主要内容
(一)审计对象。全乡10个村(社区)委员会中的报账员(出纳员)、行使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社区)经济活动决策的人员。
(二)审计范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村(社区)委员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时间要求。2016年2月20日前完成。
(四)审计的主要内容
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集体经济发展等指标的增长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情况;集体资产增值和债务降低等情况。
2.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是否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等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是否建立健全资产经营等制度;在资源管理方面,是否建立健全资源登记簿、公开协商、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和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机制是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使用是否违规;是否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公开是否全面、真实、规范、及时。
3.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来虚增收入等问题;是否违规发放村(社区)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村(社区)集体资产处置情况。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租金是否合理,收取是否及时;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集体“四荒”等资源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集体土地的发包和确权分利方案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是否规范,兑现是否及时。
5.债权、债务管理。集体举债是否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
6.专项资金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土地补偿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粮食直补、农机购机补贴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发放情况,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开支使用情况。
7.重大投资及投资效益。重大投资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投资损失情况。有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项目的村(社区),要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审计。
8.其他审计内容。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审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以及《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文书格式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及文书格式,依法依规审计。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线。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既不放过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脱离实际,挫伤干部的积极性,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审计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借机刁难,不故意泄漏审计事项。对查处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形成审计总结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中共瓦渡乡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