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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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0152576504-02_C/2017-02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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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2-25

瓦渡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瓦渡乡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各单位:  

《瓦渡乡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7日   

   

   

瓦渡乡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办事透明度,建立廉洁高效政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使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 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公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及办事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我乡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三、公开的原则、范围及内容  

(一)公开形式及原则  

规范政务公开形式: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二是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三是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  

(二)政务公开  

1.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务公开目录。  

2.明确政务公开内容。一是本乡年度目标计划,二是本乡基本情况,三是财务收支明细帐目,四是办事程序及指南,五是各种收费单位,数目及标准,六是领导照片上墙,七是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3.规范政务公开资料立卷归档。对公开的书面资料齐全,对群众反馈意见和举报的登记、受理和答复记录及资料完整,并分类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评议小组的记录、审查意见完整并立卷归档。  

(三)各单位站务、校务公开  

1.制度建设,包括:工作职责、任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  

2.业务工作,一是财务收支及管理,包括上级拨款,本级财政的计划安排数,开支明细表,社会扶养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等;二是经济款物的分配和发放条件及标准;三是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准生证、流动人口生育证的办理条件及收费标准;四是计生节育手术,包括收费标准,术后服务情况,药具发放对象登记;五是宅基地的审批情况、收费标准,土地征用情况,矿产资源的管理、安全生产等;六是中小学生的入学情况,包括各项收费标准,学生的变迁,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两基教育等;七是流动人口的管理,包括暂住证的办理,生育情况等;八是各类服务及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九是上级各部门的明确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四)村务公开  

1.村财务公开。每月的村财务收支情况,以“村财乡管”每月核帐报表为主。  

2.新农合报销情况。以新农办下发的报帐报表为准。  

3.涉农资金、专项资金和其+他党在农村的政策。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办理、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情况及补偿、林业立方安排等。  

5.民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等。  

6.集体资产处置。  

7.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内容规范:大项齐全、细目清楚、情况明了、重点突出。  

2.形式规范: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美观的原则公开,相关制度在室内明显位置长期公开,固定公开栏设在醒目位置或本单位墙外采用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公开。  

3.程序规范:对公开的内容经审核后再行公开。  

4.时间规范:对各个项目的公开次数和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的性质,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公开期数不少于四期,公开内容在公开栏内不少于7天,涉农公开不少于15天。  

5.管理规范:公开栏应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公开后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限期答复。各单位对每次公开的内容要保存并进行立卷归档。  

五、监督检查及措施  

1.站务、校务公开要接受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工作监督指导。  

2.政务、村务公开原则上每个季度检查1次,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党建工作考核。  

3.公开工作作为长期日常工作,要常抓不懈,要作为本单重要工作来抓。对领导不重视、搞形式主义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