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河道管护工作机制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6083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8-31
为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管护目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立足瓦渡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管护范围与工作原则
(一)管护范围
本乡辖区内涉及东河3条二级支流,具体管护范围及长度如下:
1.瓦渡河:起点梨树岭岗水库坝脚,终点大松坡桥,管护长度8.30km。
2.浪坝河:起点芭蕉河,终点三岔河,管护长度9.1km。
3.打坪河:起点水沟河水库坝脚,终点红坡,管护长度14.06km。
河道管护范围涵盖河床、河坡、河岸线两侧各10米区域,同步覆盖河道沿线配套设施、防汛通道等相关区域。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乡域为责任主体,明确乡、村两级管护责任,实现管护范围全覆盖、责任到人。
2.生态优先、标本兼治,兼顾行洪安全与水生态保护,常态化管护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3.权责明晰、闭环管理,细化管护任务,规范问题发现、整改、销号流程,严格落实东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137”工作机制,做到有迹可循、整改到位。
4.长效管护、全民参与,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引导群众参与河道保护,构建齐抓共管的管护格局。
二、组织架构
成立瓦渡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刘永早、乡长潘伟剑任双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长杨宇航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宣传委员杨绍军任副组长,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及10个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并指定专人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河道管护的协调、台账整理、信息上报、工作督查等职责,牵头执行东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137”工作机制,统筹各类问题分类、转办、跟踪。
各村成立村级河道管护工作小组,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村组干部、保洁员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河道日常巡查、保洁、问题上报等工作,严格落实“137”工作机制各项要求。
三、职责划分
按照“乡级抓统筹、村级抓落地”的要求,明确东河二级支流管护各级各主体职责,将“137”工作机制落实贯穿管护全过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一)巡查检查与“137”机制落地。实行“村级每日巡查、乡级每周抽查”制度,村级负责辖区内支流全覆盖日常巡查,严格落实“137”工作机制1日排查要求,重点排查河道漂浮物、障碍物、河岸垃圾、违章侵占、设施损坏等问题;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开展每周抽查,统筹乡级当周值班干部下沉至河道对应行政村,与村级干部联合开展每日全覆盖排查,督促村级巡查及“137”工作机制落实。发现问题能当场处置的立即整改,无法处置的第一时间上报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做好问题登记。
(二)日常保洁。组建乡、村两级保洁队伍,村级保洁队伍承担辖区内河道日常保洁主体责任,乡级统筹协调保洁工作。保洁人员按要求清理河面漂浮物、清运河岸垃圾、清除河道杂草,实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目标;乡、村两级统筹配备打捞工具、保洁车辆、垃圾桶等保洁设备,保障保洁工作常态化开展,配合“137”工作机制河道卫生类问题整改落实。
(三)台账管理。乡、村两级分别建立规范的河道管护台账,同步建立东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137”工作机制专项台账;村级明确专人记录巡查、保洁、问题整改、物资使用及“137”工作机制每日排查、问题上报等内容,每月底上报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乡级对村级台账进行汇总、审核、归档,形成完整的管护台账体系,做到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137”专项台账实行日清日结。
(四)责任到人。按照“一河一策、一段一责”要求,明确每条支流的乡级包保责任人、村级直接责任人及保洁员,精准划定责任区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137”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纳入各级责任人核心职责。
(五)部门协同。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全乡河道管护工作,指导村级开展管护、协调处置重难点问题,承接“137”工作机制各类问题的分类研判与整改落实;各村委会履行属地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巡查保洁人员、开展日常管护、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河道保护,作为“137”工作机制每日排查的实施主体,配合完成各类问题整改。
(六)东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137”工作机制专项职责
“1”日排查:由乡级牵头,组织当周值班干部下沉至河道对应行政村,与村级干部联合开展东河二级支流每日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当场处置;无法立行立改的,立即做好问题登记,明确问题类型、现场照片等信息,当日上报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3”日研判: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每3天组织召开问题研判会议,梳理汇总每日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河道卫生类、人居环境类等分类梳理,反馈至相关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需在研判会议后24小时内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报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7”日调度:严格落实区级东河办每7天组织召开的调度会议要求,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提前组织召开内部工作推进会,全面梳理7日内东河二级支流排查、研判、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详实的7天工作专项报告,安排专人参加区级调度会议并汇报工作;会后及时传达落实区级调度要求,跟踪推进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处置工作。
四、管护工作具体要求
(一)日常巡查管理
1.村级每日对责任河道开展全覆盖巡查,乡级每周开展1次全面抽查,汛期、节假日、水生植物暴发期加密巡查频次,严格落实“137”工作机制1日排查要求,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2.巡查中发现问题需当场做好记录,明确问题位置、类型、现状,能立行立改的立即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当日上报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录入“137”工作机制专项台账。
3.对水污染、堤防损坏、设施坍塌等突发事件,巡查人员立即上报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纳入“137”工作机制重点整改范畴。
(二)日常保洁管理
1.保洁队伍严格落实“日清日洁”要求,及时清理河道各类垃圾、杂草,结合河道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清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畅通,确保“137”工作机制河道卫生类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2.清理的垃圾需运至乡、村指定垃圾处理点,严禁随意倾倒、堆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乡、村两级定期对保洁工具、设备进行维护、更新,保障保洁工作正常开展,为“137”工作机制落实提供硬件支撑。
(三)河道保护管理
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1.圈鱼池、建房屋、办企业等占用河道的行为。
2.倾倒、堆放各类垃圾、废弃物,排放污水的行为。
3.擅自设置捕鱼设施、违规捕鱼的行为。
4.新建、扩建、改建各类临河、跨河、穿河项目的行为。
5.在河坡种植农作物、乱砍乱伐、乱挖乱采的行为。
6.其他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
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相关作业的,必须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纳入“137”工作机制重点问题整改。
(四)台账档案管理
1.乡、村两级台账统一格式,明确记录要素,村级台账包含巡查记录、保洁记录、问题整改记录、物资使用记录等,乡级台账增加抽查记录、考核记录、工作部署记录等内容;同步建立东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137”工作机制专项台账,详细记录每日排查情况、问题分类、研判结果、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工作报告等内容。
2.所有台账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无漏记、错记、虚记,“137”专项台账实行日清日结,随研判、调度工作同步更新。
3.村级台账每月底按时上报,乡级对台账进行汇总整理后形成年度河道管护档案,长期保存;“137”工作机制专项台账由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专人管理,定期归档。
五、责任落实和督办问责
(一)责任落实
1.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委会明确管护目标、责任和要求,将东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137”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年度重点工作和核心管护责任内容。
2.实行“河长制”与本机制衔接,各级河长履行河道管护包保责任,牵头协调解决责任河道管护问题,督促“137”工作机制在责任区段内落地执行。
3.领导小组组长为全乡河道管护及“137”工作机制落实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委会负责人为辖区内河道管护及“137”工作机制落实具体责任人,巡查、保洁人员为一线责任人。
(二)督办问责
1.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全乡河道管护工作日常督办,重点对“137”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每日核查排查开展情况,每3天跟踪研判问题整改措施制定情况,每7天督办调度会议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跟踪整改进度。
2.对管护工作履职到位、问题整改及时、“137”工作机制落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3.对管护责任不落实、巡查保洁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提醒;多次约谈仍未整改的,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
4.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河道生态环境破坏、行洪安全出现隐患等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未按要求落实“137”工作机制,造成排查不及时、研判不到位、整改滞后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目标考核
(一)考核主体
由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负责全乡河道管护工作考核。
(二)考核对象
各村委会及乡级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考核方式
实行月度抽查、季度考核、年度总评的考核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查阅台账、群众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
(四)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管护责任落实、日常巡查、日常保洁、问题整改、台账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将东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137”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作为核心考核内容,包括每日排查开展情况、问题分类研判及时性、整改措施制定与落实效果、7天工作报告编制质量、区级调度要求落实情况等,具体考核细则由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纳入各村委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村委会负责人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137”工作机制落实成效直接与考核分值挂钩。
2.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委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区级评优评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督办问责相关规定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乡、村两级配齐配强河道巡查、保洁人员,村级按管护需求合理配置保洁人员,优先选用责任心强、熟悉村情的村组干部、村民;乡级统筹安排工作人员,保障抽查、督办及“137”工作机制每日排查、3日研判、7日调度等工作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
乡财政统筹安排河道管护专项经费,用于保洁工具和设备购置、河道清淤、设施维护、人员补助等工作;专项列支“137”工作机制落实经费,用于下沉干部工作保障、问题研判会议组织、工作报告编制、整改工作推进等;村级可通过村集体经济等方式补充管护经费,保障管护工作及“137”工作机制高效运行。
(三)宣传保障
乡、村两级通过广播、会议、宣传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管护法律法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同步宣传东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137”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工作要求,提高群众河道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河道管护、抵制破坏河道行为,鼓励群众举报河道管护问题,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排查、整改工作,营造“人人护河、人人爱河”的良好氛围。
(四)设施保障
乡、村两级统筹配备河道巡查、保洁所需工具和设备,包括打捞工具、保洁车辆、垃圾桶、巡查记录设备等;为开展“137”工作机制每日排查的干部、村干部配备必要的巡查工具、记录设备,定期对所有设施进行维护、更新,保障管护工作及“137”工作机制高效开展。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瓦渡乡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