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蒲缥镇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1-8-/2018-0227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27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文件
蒲政发〔2018〕21号
蒲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蒲缥镇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镇直及驻蒲各相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蒲缥镇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三个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蒲缥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蒲缥镇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施行,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是指镇政府、镇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文件、数据、图表等信息。
第三条 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执行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施;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条 信息公开发布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真实、可靠为原则。行政机关所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2、以及时、准确为原则。及时更新新闻、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及时撤换已不执行的政策法规条文,避免对群众产生误导。
3、以服务群众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发布与政府和公众无关的虚假、无效、过时信息;不允许在政府网的信息公告等公开栏目当中发布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广告宣传等非公共性信息。
4、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开发布形式,主动公开发布应当让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并积极从静态地公开向动态地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向办事过程的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第六条 镇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
1、政府规章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经批准实施的关于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城乡规划、工作目标及其实施情况;
3、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4、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5、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责任、职权分工情况;
6、机构设置、法定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7、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情况,包括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管网的建设与改造,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工程、城市 交通建设工程、城市绿化工程和社会公益福利事业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影响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食品安全、治安或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与处理情况;
9、教育、文化、社会事务、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10、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及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等;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1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包括公开招标公告、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等;全、治安或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与处理情况;
1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4、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6、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支农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8、税收的依据、标准和征管,税费减免、补贴等有关优惠政策及其落实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严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是指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
第三条 由镇纪委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 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纪律,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人民群众有意见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不当侵害的;
(五)违反廉政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恶劣,违规收费、吃拿卡要,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六)对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置之不理,拒不整改的;
(七)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科室、单位和个人,按以下制度追究责任:
(一)责任的区分
未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作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由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承担责任;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分别由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承担责任。
(二)责任的追究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部门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4.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镇纪委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前,应当全面、客观地调查取证,查清事实,认真听取有关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根据情节与后果,准确区分责任,作出相应处理,并下达书面通知。
第八条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被追究责任的部门及个人,要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并将改正情况及时书面报告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镇纪委。
第九条 被追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者,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提出申诉。
第十条 本制度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蒲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蒲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是否指定或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是否明确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
(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四)公开的范围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是否存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问题。
(五)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六)监督和保障情况。是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是否按时编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是否依法实施责任追究;是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第四条 考核形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参考群众评议结果等。
第五条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
第六条 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隆阳区蒲缥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