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缥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 索引号
- 01525761-8/20250202-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2-02
蒲缥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施行,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信息是指镇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文件、数据、图表等信息。
第三条,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执行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施: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条,信息公开发布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真实、可靠为原则。镇级机关站所所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2、以及时、准确为原则。及时更新新闻、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及时撤换已不执行的政策法规条文,避免对群众产生误导。
3、以服务群众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发布与政府和公众无关的虚假、无效、过时信息;不允许在政府网站等公开栏目当中发布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广告宣传等非公共性信息。
4、以公正、公平、使民为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开发布形式,主动公开发布应当让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并积极从静态地公开向动态地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向办事过程的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