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中心城区河道河流沟渠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781694964-06_C/2016-1229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2-13
各社区:
为有效整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创卫工作顺利通过复审和再次暗访,根据隆创卫办发〔2016〕10号文件相关责任要求,结合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区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河流河道沟渠开展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河流、河道、沟渠综合整治,消除河流、河道、沟渠脏、乱、差、阻现象和黑、臭水体,使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河面无漂浮物、河堤无垃圾等,实现“水清、岸绿、堤整”的目标。
二、整治时限
三、整治范围
兰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所有河流、河道、沟渠。
四、整治标准
(一)河流、河道、沟渠水面清洁,排水疏畅,水面无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微生物等各类漂浮物。
(二)无水葫芦、绿萍等影响景观的水生植物。
(三)岸坡整洁,河岸坡堤绿化带的垃圾、杂草清理到位,无人为损坏岸坡,无垃圾杂物乱堆放,无擅自填堵、覆盖、缩窄河道、乱搭建违法建筑等。
(四)拦污栅管理养护情况良好。
(五)河流、河道、沟渠清理出的淤泥、各类垃圾杂物需及时清运,岸坡无堆积物,处理规范,保持河岸坡堤的清洁。
(六)河流、河道、沟渠均实行“河长制”对河道清淤疏浚进行管理,河道须制定长效保洁机制并严格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综合整治阶段。(
(二)组织验收。(
(三)长期监管。 社区对辖区内所有河流、河道、沟渠的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六、组织领导
组 长:范正建 区委常委、兰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 阳 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旭 兰城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许雪弘 兰城街道纪工委书记
成 员:杨 涛 兰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 庆 兰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丽莉 兰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文华 兰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路保 兰城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董学开 兰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明葵 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毕少勤 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兰春伟 兰城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兰秋波 兰城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永坚 兰城街道兰城社区书记
杨品全 兰城街道龙泉社区书记
张 燕 兰城街道昇阳社区主任
吴学义 兰城街道沙河社区主任
张国昆 兰城街道汉营社区主任
何玉祥 兰城街道王官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林服务中心,中心主任兰春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河流、河道、沟渠的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敷衍了事,影响国家暗访质量的社区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开展河流河道沟渠综合整治涉及部门较多、工作面广,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抓好河流河道沟渠综合整治工作。
(三)细化措施,确保实效。各社区要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按要求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河流河道沟渠综合整治工作得以长期巩固。
附件:1. 兰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城区河流河道沟渠整治
任务分解
2. 兰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城区河流河道沟渠整治任务分解表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