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09_E/2016-1229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22
各社区:
现将《兰城街道办事处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城街道办事处
兰城街道办事处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兰城街道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根据《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打传办发〔2016〕2号)和《保山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山市公安局、保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6年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打传办发〔2016〕1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创建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传销“打、控、防、管、教”力度。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积极营造防控和打击传销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滋生土壤,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为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无传销社区”为基础,创建“无传销城市”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的目标。
(一)“无传销社区”工作目标
1. 区域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活动。
2. 居民无到外地从事传销行为,无为传销组织和人员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行为。
(二)“无传销城市”工作目标
1. 建立健全“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的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
2. 辖区范围内“无传销社区”创建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3. 各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且行政区域内无传销活动。
4. 群众“拒绝传销、打击传销”意识明显增强,辨别传销能力明显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各社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社区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摸排和管控,建立健全档案查控体系;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要建立传销人员、案件信息库,完善房屋出租业主“黑名单”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通报,及时掌握有效线索,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健全互动联防机制。建立群众、社区、街道、职能部门共同打击传销的互动联防机制,成立由市场监管、派出所、社区、打击传销志愿者、居民代表等组成的打击传销协管网络;市场监管、派出所要成立联合执法工作队,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实行市场巡查、社区巡查,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对从事传销活动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公安部门要加大对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以及利用网络从事传销犯罪活动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打击。
(四)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打击传销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揭示传销特征、欺骗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城乡结合部“五进”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无传销城市”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为了进一步打击传销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社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