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党工委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保山中心城市违法违规建筑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10_B/2016-1229003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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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11-28

各站所、各社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的决策部署,为摸清违法违规建筑、设施底数,加快推进提升人居环境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提升人居环境领导小组

  长:范正建  区委常委、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人大工委主任

        许雪弘  纪工委书记

        赵建彪  办事处副主任

  员:杨    党工委副书记

            党工委副书记

        张莉丽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明葵  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毕少勤  办事处副主任

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文华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路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各社区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创卫办,赵建彪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国瑞、兰秋波任办公室副主任,杨俊、杨奇宇为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二、自检自查范围和内容

兰城街道辖区范围内,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及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手续但未按照批准要求建盖的违法违规建筑、设施,使用年限超过审批年限的临时建筑、设施,村庄内、基本农田内、道路和水利设施周边的零星坟墓,以及其他违法违规建筑、设施。

三、自检自查和保送时间

自检自查时间为 1128 121 12117:30前将纸质报表和电子文档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自检自查方法

(一)街道干部职工和社区干部职工,以房屋权属人为填报主体,按要求填写后,分别报送所属社区和所在单位,各社区、站所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单位、社区办公用房由单位和社区填写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社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设施,由各社区干部、小组干部、物业公司、挂该社区的街道干部和巡查队员分组逐户排查了解,根据排查情况,如实填写,由各社区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自检自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建筑、设施的,要按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并附违法违规建筑、设施照片,在照片背面注明房屋权属人姓名、地址。同时调查人、社区领导、挂社区领导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要签字画押。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集小组长、支部书记、居民代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各级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缺一地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自检自查上报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摸底过程中务必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各家各户,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通过标语、板报、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动员广大群众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设施。

(三)明确责任,严肃追责。街道、社区干部职工自检自查实行双报告制度,由干部职工如实填写自检自查统计表,汇总后报纪工委存档备查,对虚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处理。各社区范围的违法违规建筑、设施调查,调查人是直接责任人,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挂社区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工作组织不力、上报数据不实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杨俊,联系电话:0875-3039066

 兰城街道党工委          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6 年11 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