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政发(2016〕148号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潞江镇农机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58-9-04_F/2017-010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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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0-24
潞政发〔2016〕148号
潞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潞江镇全面推行农机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关于潞江镇全面推行农机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潞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潞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24印发
潞江镇全面推行农机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在国家农机补贴和强农惠农政策带动下,潞江镇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各类先进、高效、低耗、适用的农业机械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拥有农机数量增长,规模不断扩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农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对农机使用者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充分发挥保险服务“三农”、精准扶贫的作用。利用农机保险补偿机制,确保农户增收,推进潞江镇农业机械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供风险保障为手段,通过推行农机保险,提高潞江镇农机合作社、农机户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全面监管、不留死角、覆盖面广、保障有力”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潞江镇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范围
(一)基本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协调推进、自愿参保”,并结合潞江镇实际情况,兼顾被保险人缴费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积极引导支持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户参保。
(二)范围
潞江镇所有拖拉机、微耕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及各种大中小型农业作业机械。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潞江镇农机保险工作的领导,稳步推进该项目,决定成立农机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农机保险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张自线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郭明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瑞昌 潞江农科站站长
丁 文 潞江镇财政所负责人
杨绍周 潞江农科站农机工作人员
杨晓娟 潞江农科站工作人员
杨春林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
李必润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潞江镇农科站,郭明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业务管理工作。
四、保险内容
(一)保险范围
符合潞江镇和农机主管部门要求的微耕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脱粒机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
1.微耕机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本人意外伤害;
2.拖拉机除按照拖拉机交强险保险规定条款责任范围外,驾驶人本人意外伤害;
3.大中型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机损和驾驶操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4.其他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操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三)保险金额、保费
1.微耕机只保操作人员,死亡、伤残保险金额8万元,住院治疗最高赔付0.8万元,住院津贴50元/天,每次事故累计不超过60天,保费120元/人/年。
2.拖拉机:按拖拉机交强险保险条款执行,保费560元/台,驾驶员也可投保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伤残保险金额8万元,住院治疗最高赔付0.8万元,住院津贴50元/天,每次事故累计不超过60天,保费120元/人/年。
3.大中型农业机械按照购置价参保机损险,年保险费率千分之四,也可保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伤残保险金额8万元,住院治疗最高赔付0.8万元,住院津贴50元/天,每次事故累计不超过60天,保费120元/人/年。
4. 其它农业机械只保驾驶操作人员,死亡、伤残保险金额8万元,住院治疗最高赔付0.8万元,住院津贴50元/天,每次事故累计不超过60天,保费120元/人/年。
(四)保险期限:一年,具体以保险单注明的期限为准。
(五)承保方式
1.微耕机需收集操作员身份证信息,以村为单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方式集体参保。
2.拖拉机需要收集驾驶员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信息以个人方式投保。
3.大中型农业机械、插秧机、烘干机、脱粒机等农业机械以合作社资产汇总表为准或者以村为单位汇总表为准,以购置价按固定资产净值投保。驾驶操作人员以团体方式投保。
五、承保单位
本次农机保险由诚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独家代理,承担保险出单、查勘定损、保费划转、赔款理算、赔款支付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潞江镇辖区内农机保险2016年10月25日开始启动,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动员。加强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工作,将保险工作的组织构架和层级分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村、组互相联动,广泛宣传到驾驶员、农机户、农机合作社,提高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摸底调查,参保。加强摸底调查,将各种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信息准确采集,登记造册,收取保费。为保险公司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材料。
(三)参与查勘定损,协调理赔,调处矛盾纠纷。
(四)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要在保险项目启动后负责到各村,对农机人员、农机合作社开展保险业务培训,全程派人指导,负责参保驾驶操作人员、农机合作社基本信息的调查核实,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完成投保任务,受理受损报案,组织开展查勘定损、及时办理理赔业务,确保理赔时效。
七、工作经费
该项目启动后,启动工作会议、培训、宣传及工作经费由诚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支公司承担。
潞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