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政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潞江镇2016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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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58-9-17_Z/2017-010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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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6-02-26
潞政发〔2016〕13号
潞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潞江镇2016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和减轻发生地质灾害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潞江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要求编制《潞江镇2016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潞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6日
潞江镇人民政府2016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一、2015年地质灾害总体形势回顾
随着人类工程活动日趋强烈,辖区近年来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公路、中缅油气管道建设、矿山、水利开发等无不对地质产生影响,伴随工程的实施,出现了大量高陡边坡及弃土石,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崩塌性地质灾害的机率增大。
二、潞江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预防及检测重点
白花村新寨组滑坡、八组(大山头)滑坡、湾田组不稳定斜坡;
丙闷村潘家沟组(6、7组)泥石流;
道街村马料铺(6、12组)滑坡;
登高村七组不稳定斜坡、三组滑坡、四组滑坡、八组滑坡;
丛岗村勐乃组滑坡、老全寨崩塌;
石头寨村清水沟组滑坡;
赧亢村外寨组滑坡、小水井组滑坡、户冲组滑坡、寺门前组不稳定斜坡、沙田组滑坡、曹田组不稳定斜坡;
张贡村户帕组不稳定斜坡;
芒柳村河坝子组地面沉降、芒柳组滑坡;
江东村白岩组(3、4组)滑坡;
百花岭村古兴寨(帮歪)组滑坡、大鱼塘组滑坡;
禾木村羊场组泥石流、张明山组滑坡、老寨组滑坡;
芒合村沙田组滑坡、板场组滑坡、大园子组滑坡、坝棍组滑坡、王家洼组不稳定斜坡、大摆田组地面裂缝。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
全镇所分布的地质灾害所威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村庄、道路、沟渠、农田、水利设施等。
四、重点防范期
潞江镇灾害高发期和重点防范期为雨季来临之际的5月—11月,主汛期为7月—11月,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于百花岭村古兴寨组及大鱼塘组、芒合村大园子组、丛岗村勐乃组、芒柳村河坝子组、丙闷村龙井组、张贡村户帕组、道街村马料铺、江东村白岩组、白花村新寨组及湾田组、赧亢村曹田组和沙田组、登高村七组。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总体思路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宗旨,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标,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三项措施和“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四项制度。
(一)各村、相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实。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到实处,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同时镇、村、组三级干部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普及培训地质灾害防御基本知识,提高群众自救能力,并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展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各村、相关单位和矿山企业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对经常或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和危险区,汛期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对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并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救抢险等内容的防灾方案,防患于未然。
1.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1)层层负责制度。各村、相关单位和各矿山企业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各村及有关部门和骨干监测员是群测群防的主要力量,要层层落实责任人。
(2)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
(3)险情巡查制度。监测人员汛期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发、异常惊响等灾害因素,同时对灾害点上设置的简易观测装置(木桩、雨量器、流速器等)定期进行观测记录,一旦发现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上报,马上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灾后的灾情两方面。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上报,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将紧急情况向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报告。对伤亡数字要尽量报告准确。国土资源所接到报告后,在向同级政府报告的同时,向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2.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措施。在地面开裂的两侧打桩或涂油漆标志,进行裂距观测;在潞江镇和村民委员会所在地设置雨量器,进行降雨观测;在水沟中进行流量速观测等。
(2)灾前报警措施。灾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上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哨子、报警器、号角、铜锣等发音器材,并保证仪器正常使用。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并让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熟悉报警声音。确保一旦警告声发出,群众能立即做出反应。必要时可进行适当演练。
(3)紧急避让措施。灾害隐患点在紧急情况出现后,要有避让措施和疏散群众的办法。在安全地带选择一个临时躲避场所,指定一条或多条安全疏散群众行走的路线。躲避场地和行走路线一定要选择在没有地质灾害危险的安全地带,要让有关群众熟悉路线和场地。相关部门要准备帐篷、被褥、食品等物资。
(三)加强与气象、地震部门的联系,提高预报、预警水平。
加强与气象、地震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预报预警水平,不仅能有力保障辖区内防灾减灾,还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大幅节约社会成本。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需求,要积极与气象、地震部门联系,依靠专业化、精细化的气象服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四)各村、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督促采矿权人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特别注意尾矿、废渣堆放点和采场边坡的安全,尽量避免或减少因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等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抓紧实施已确定的避让搬迁工程,在汛期到来前将受灾害点威胁的群众搬迁至安全地区。
(六)各村、相关单位要结合本防治方案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宣传力度。
增强基层群众生命财产的隐患意识,要给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让群众了解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上的内容,一旦发生灾害能从安全道路撤离,做到有效预报和成功避让。并要求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责任人
对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地质灾害及防汛事件,潞江镇根据工作需要对辖区分布的灾害点实行定点定人监测,确定监测、预防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
指 挥 长:苏 剑 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杨治林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贾文忠 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 涛 潞江镇派出所所长
段 琼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潞江司法所所长
董 林 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 海 镇武装部部长
成 员:王瑞昌 潞江镇农科站站
钱 丹 潞江镇林业站负责人
李自君 潞江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林立钧 潞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丁 文 潞江镇财政所负责人
赧明武 潞江镇民政办主任
张泽云 潞江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王平荣 潞江镇供电所所长
预备役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支书
潞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