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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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1-4-30/2018-082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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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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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4-11

瓦窑镇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行为,预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瓦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镇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食品存放设施简陋,导致食物中毒等危及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食品安全管理不够严格,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委会、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破除陈规陋习,坚持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办理,移风易俗。要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作为确保群众健康安全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管,落实应急措施,从源头上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村民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1. 明确工作责任。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实行辖区负责制,各村委会对辖区内群众举办的家宴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要成立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小组,明确工作人员,健全监管制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落实。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搞好食品市场整顿,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农村群众饮食安全。

2. 制订应急预案。为了使农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得到妥善处置,各村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农村食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中要体现预防为主,依法行政,安全有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职责任务划分明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委会要迅速启动预案,使事件能得到妥善处理,救治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二)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开展农村红白喜事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工作中,广大村民有一些看法、想法和不理解的地方。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行全面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村民懂得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此项工作的认知度,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杜绝或减少农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将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典型,通过媒体曝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

(三)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农村家宴审报和管理工作。

1. 建立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农村自办宴席聚餐人数达到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宴席举办者须提前3天到所在村委会进行申报备案,填写《瓦窑镇农村自办宴席申报表》。由村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及现场指导监督同时签订《瓦窑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农村自办宴席聚餐人数达到300人以上的,宴席举办者须提前5天到所在村委会进行申报备案,填写《瓦窑镇农村自办宴席申报表》。村委会在聚餐前3日把申报表报送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由镇人民政府安排镇食品安全监督员或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对宴席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及现场指导监督,同时签订《瓦窑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

2. 对辖区内农村厨师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申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调查摸底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并上报镇食品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督促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流动厨师。

3. 建立家宴用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对于申报备案举报家宴的群众,各相关人员加强对农村家宴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指导,把好关口,严禁其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要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鉴别方法、拼制操作规程等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在采购外卖熟食过程中,要使群众明白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途中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重新回炉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严禁四季豆、野生菌、药膳等不安全食品上桌。同时,家宴用的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检。

4. 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要督促事主搞好家宴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四)健全农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委会要按照瓦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于本村发现的可疑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向镇人民政府、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村委会和事主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村委会是辖区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造成食物中毒、或对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隐报、瞒报、谎报的村委会,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附件采用的格式,以本次下发的为准。请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附件的复印备用工作。

附件:1. 瓦窑镇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表

2. 瓦窑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18410

附件1

瓦窑镇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表

    村委会                            年  月  日

宴席举办人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住  址

宴请事由

举办地点

举办时

聚餐人数

厨师

姓名

健康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采购人员

产地

购买地点

检验情况

肉类

蔬菜

配料

酒水

菜 谱

此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留村委会备案,一份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隆阳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

为保证农村自办宴席的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食品安全告知:

1. 原料及配料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购货后应尽量索取票据(包括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

2. 宴请时,尽量不买直接入口食品,严禁四季豆、野生菌、药膳等不安全食品上桌

3. 宴请所用的餐具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无害。

4. 厨师和洗碗、洗菜、切菜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食品加工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5. 有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 厨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食分开处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应冷藏留样24小时。

7. 接受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

8. 其它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执行。

村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告知后签名:

年  月  日    

宴席举办人阅后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宴席举办人,一份村委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