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索引号
01525771-4-/2022-0501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5-0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单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解读制度。

第二条 明确解读范围。以政府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三条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政府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四条 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五条 建立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培养政策解读的专业人员,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六条 健全解读机制。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有关部门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本制度由瓦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