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马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525774-9/2026012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1-25

瓦马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5年 1 月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链接:https://www.longyang.gov.cn/xxgk/xz_bsc/lyqwmxrmzf/zfxxgknb.htm)。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瓦马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瓦马街1号,电话0875-3139116,邮箱 289804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瓦马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瓦马乡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水利、社会救助、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养老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涉农补贴、安全生产、救灾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信息共计10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乐瓦马”发布和转载政务资讯等共计400余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按照“先审后发”和“三审三校”的工作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另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敏感性等进行审核,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无关的信息,对发布不当的信息及时整改;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下渠道公示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拓宽政策、信息宣传的宽度,确保信息覆盖广泛、触达高效;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不断优化平台功能,通过增加模块,提升信息传播时效性和互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平台设置。一方面明确平台由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六部分核心内容构成,确保 “专栏姓专” 定位清晰;另一方面严格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依目录公开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公开的栏目。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一方面利用微信公众号“和乐瓦马”定期推送信息,及时公开政府各项工作和最新政策,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开设“清风星期三”“瓦马榜样说”等特色专栏,增强趣味性。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审核拟公开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针对各级政府日常检查中反馈的“错别字”“不规范用词”等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较凸显,主要包括: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领域政策公开存在 “大水漫灌” 现象,针对企业、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推送机制不够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提升。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存在漏洞,导致偶尔出现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现象。三是平台协同效能未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信息更新不同步,数据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不够健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度不够,导致出现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精准公开机制:建立政策标签体系,依托大数据分析用户需求,实现惠企政策、民生政策 “点对点” 精准推送。二是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建立基层政务公开联系点制度,一对一指导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提升平台协同效能:完成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建立信息发布 “一次录入、多平台同步” 机制。探索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新增政策咨询、代办服务等便民举措,推动专区向更宽的方面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