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10_B/2016-123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22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道路及
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辛街乡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决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辛街乡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
根据《隆阳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隆阳区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要求,结合辛街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以拆为主,坚持依法治理、属地负责、综合治理,完善防控违法违规建筑的制度体系,集中整治全乡道路及村庄周边违建、临建,提升路域环境和人居环境,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成立辛街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小波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蒋明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刘永臻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 员:张魁华 乡党委副书记
徐雪山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段丽梅 辛街司法所所长
胡学斌 乡农科站站长
杨永成 辛街国土资源所所长
赵唯黎 乡水管站站长
刘光羽 乡纪委副书记
李朝军 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胡金红 乡项目办主任
杨永明 辛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秦国发 汪宣村党总支书记
张丽芹 大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 伟 邹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学宝 胡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存熊 杜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凤高 小田坝村党总支书记
严朝龙 大官市村党总支书记
张洪国 下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辛街国土资源管理所,由杨永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9月20日前完成)
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站所、村(社区)宣传动员会议。各站所、村(社区)通过设置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广播、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村(社区)召开村两委及监督委员会、党员代表、小组长、户长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得到群众支持认可。
(二)调查摸底(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在现有情况的基础上对全乡道路及村庄周边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水库周边、河道周边的农户房屋、石棉瓦房、砖瓦窑厂、砂石料厂、垃圾收购站等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各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涉及的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摸底,杜绝错报、漏报、瞒报。
(三)违法认定(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
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进行认定。认定确认无误后交乡人民政府,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依法拆除(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
根据违法认定的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违法建筑处置规程的通知》(隆政办发〔2014〕124号)文件要求,完善有关法律程序,对违法用地进行清理,统一组织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和清除违法用地工作要做到拆除清理彻底,不留尾巴,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违规建筑拆除率达100%。
(五)恢复治理(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
対依法拆除和清理后的土地由各村(社区)自行进行恢复治理,对基本农田范围内土地进行恢复耕种,对不能恢复的进行绿化。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
一是建立站所、村(社区)联动机制。按照职能分工,站所、村(社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村(社区)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将新增违法违规建筑上报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的单位、个人依法行使强制权利。
二是建立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建立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并覆盖所有建制村,每个建制村按照不少于1个人的标准配备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由村(社区)推荐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办事公正的人员,乡政府选聘、考核。专管员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巡查监督报告、服务并帮助农户办理建房手续等工作,形成乡、村(社区)、小组、专管员四级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乡、建制村探索组件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协会,加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队伍建设,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建立违法违规建筑三级巡查和联动机制。小组(自然村)负责一级巡查,对违法用地建设行为的全冲动态监控,具体落实巡查、报告、监控工作,并协助乡、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开展执法行为。村(社区)委会负责二级巡查,负责对辖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巡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拆除。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级巡查,负责对各村(社区)报送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基本资料及时分类汇总,报辛街乡人民政府依法进行查处。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周5前向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上月查处情况和工作进度。
(七)检查验收(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由乡党委政府成立检查验收组按照检查验收细则进行量化打分。评分结果90份以上的为合格,由乡党委政府进行奖励。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所涉及村(社区)进行整改,并按隆阳区干部问责条例进行问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村(社区)负责对本村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调查统计和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查处。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利,推诿扯皮的村(社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乡纪委负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领导不重视,不采取措施,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干管权限进行责任追究。乡宣传办公室要强化舆论引导,密切关注违建整治舆情,及时通报给党委政府,做好正面引导,要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做到报道有文、广播有声、墙上有标语,突出曝光违法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