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全禄同志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 索引号
- 01525720-4-/2020-1231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31
关于万全禄同志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万全禄,男,彝族,1969年10月生,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隆阳区民宗局二级主任科员。该同志能自觉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的其它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工作中,党性原则强,无论在区民宗局还是在区委督查室,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始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利”,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公仆,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维护党员形象,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满腔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没有出现亲属借自己的名义谋私利的现象。在生活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决不以“小节”为由,滋长低级趣味。知荣辱、明是非、讲操守、重品行,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根据隆阳区纪委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审查情况,截至目前,该同志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现影响晋升职级的情形。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0月14日